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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的中国不宜开征遗产税

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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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开征任何一个新税种,都应该采取慎重的态度,不仅要看到国际社会的情形,也要充分考虑国情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

  遗产税要开征了?近日,财政部在其网站公布了《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财税金融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该函回答了全国政协委员段祺华关于遗产税法律法规修改的提案的相关问题。财政部表示,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关于开征遗产税的传言,由来已久。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总会传一阵。前几年,坊间还一度传言:深圳即将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征遗产税,甚至连试点方案都“流传”了出来。尽管深圳市官方曾多次公开辟谣,但仍难以消弭公众的担忧。公众的担忧并非完全无迹可循。事实上,近年来,有不少专家公开建言,适时开征遗产税。

  这次财政部的回应,算是解开了一部分疑问,传言可以休矣。开征任何一个新税种,都应该采取慎重的态度,不仅要看到国际社会的情形,也要充分考虑国情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至于未来如何取舍选择,也一定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做相应调整。不过总体而言,对于当下的中国,还真是不宜开征遗产税。

  经过了近40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相当一部分民众积累了一定的财富。而很多财富的获得,除了个人努力之外,确实也具有某种外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通过遗产税来调节分配差距。

  这是因为,一者,在鼓励大众创新创业的当下,开征遗产税无助于鼓励民众创业创新,也不利于社会财富的积累。十九大报告指出,要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而任何投资创业,其实都是建立在一定的财富积累之上的,而创业也一定需要崇尚市场性竞争的拼搏精神。开征遗产税,极有可能将社会的注意力转向强制性的“均贫富”而非个体奋斗,从而影响社会主体创新创业的氛围。

  再者,开征遗产税也不符合当下中国税负水平已经较重的现实。曾有段时间,一些企业家在海外投资,引起广泛争议。虽然其中涉及的一些言论有失偏颇,但是这里也确实广泛地存在着一种担忧,那就是中国税负水平过高,可能会导致资本外流。其实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为企业和个人降低税费,也是稳定资本不外流的重要手段。

  实际上,这些年来,取消遗产税已是大势所趋、世界潮流。目前,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新加坡都相继停征了遗产税。美国总统特朗普也在备受瞩目的“美国税改法案”中取消了美国的“遗产税”。其中原因,无外乎就在于,一个国家若有过高的遗产税,会导致本国高净值阶层移民,最终导致财富资本外流。是否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实际上也逐步成为国家、地区间税收竞争、吸引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

  何况,从技术层面看,目前也不具备相应条件,无论是居民财产信息,还是财产合理估价,均非易事。即以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而言,因为相关信息很不完善,征收尚有困难,何况遗产税?如果连基础信息都不很清楚,又依据什么作为征税的标准。

  许多人寄希望于用遗产税调节贫富差距,但需要认识到的是,这并非唯一手段,也非当下急务。从根本上看,缩短贫富差距还是要多管齐下,要从机会平等、规则透明、制度明确、约束权力等方面多做一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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