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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灰色特权”,别止于铁路乘车证

2017年12月04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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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言

  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向员工及其家属派发“内部福利”,归根结底都是“权力自肥”,是对国家整体利益和公众权益的侵害。

  据新京报报道,国家铁路局对全局工作人员持有铁路乘车证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目前已经完全撤销乘车证,公务出差乘火车一律购买火车票,按规定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据了解,铁路乘车证是原铁道部时期延续下来的一种乘车凭证,主要用于因公出差。这对于铁路部门看似是“小事情”,但却反映出“大问题”。从相关报道来看,不仅铁路局职工持有铁路乘车证,铁路企业职工也持有此证,甚至部分副业单位(如建筑业、房建、生活后勤服务业等)的职工过去也享受免费乘火车待遇。

  “乘车证”已经俨然成为了挂靠在铁路系统的工作人员的“隐性福利”“灰色特权”。

  “隐性福利”,就是在法律和政策之外,以无偿或者廉价的方式提供给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货币或者非货币化商品与服务。铁路乘车证无疑就是其中之一。比如,据媒体报道,2014年,西安一位网友称,在广州南至西安北的G96次高铁列车上捡到一张票,相同区间的票价只有2元,而自己的票价为813.5元,这就是铁路内部职工的“乘车证签证”。

  实际上,任何一种“福利”,不但要师出有名,更须有法律依据。“铁路乘车证”背后是相关方管理不严、公私不分等问题,如果每个领域都对“内部人”网开一面,社会的公平性便无从谈起。

  更重要的是,国家铁路局和铁总职能分离后,前者作为国家机关,负责铁路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而后者是国有企业,是被监管的对象。因而,铁路局的工作人员更不应该持有监管对象所提供的“隐性福利”。

  况且,铁路乘车证主要用于因公出差,这完全可以通过正规的报销渠道,来给予出差人员补助,而不应该在“票价”上做文章。

  铁路部门撤销“乘车证”的自律之举值得肯定,更期待这样的权力制约和门户清理成为各行各业自我监管与自我净化的常态。

  □杨玉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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