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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浮动定价”:价格可更“市场化”

2017年12月0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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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允许出租车“浮动定价”,是“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重要一步。

  据新华社报道,山西省太原市日前发布出租车运价改革方案,提出将巡游出租车运价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指导价,浮动幅度为±20%,而且出租车运价跟着电价走。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变化有利于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出租车司机行为,为乘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浮动定价”是出租车市场化改革的应有之义。长期以来,政府对于巡游出租车实行严格的价格管制,巡游出租车如果要调整一次价格,可能要经过非常长的周期,这导致了出租车运营中的低效率。例如在许多城市早晚高峰期,一方面民众抱怨“打车难”,另一方面许多出租车司机宁愿休息也不愿亏损接单。

  相比较而言,网约车的市场化定价模式,要合理得多,车价高峰时多收,低峰时少收,既保证了司机运营的积极性,也实现了网约车运营的高效率。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也要求,“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但出租车“浮动定价”的市场化改革依然步履蹒跚,除了太原之外,国内提出由政府定价向政府指导价过渡的,只有南京、福州等少数城市。

  而且即便所谓的政府指导价,实际上依然有浓厚的行政管制色彩。例如太原出租车价的浮动,被限定在±20%范围,相比网约车动辄一倍以上的价格浮动,这样的车价浮动范围,依然偏窄,难以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激励出租车司机,缓解早高峰、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时期的打车难问题。

  因此,出租车定价的市场化,其实没必要对于价格管得过细、过死。合理的办法就是规定一个最高限价,防止漫天要价。在最高限价之下,允许司机之间进行价格竞争,服务竞争,这会更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升,更好保障乘客利益。

  当然,自由定价只是出租车市场化改革一环而已。现实中,城市政府对于出租车的管制,除了价格,还有准入门槛、总量控制等。出租车市场化全面改革已箭在弦上。浙江义乌市已经提出,2018年开始有序开放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出租汽车数量管控,这是国内首个主动打破出租车业垄断的城市。义乌之后,哪个城市能接过改革的接力棒,人们拭目以待。

  □于平(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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