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8:拍案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8:拍案

两起涉国家部委信息公开案同日宣判

一中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判十年白皮书》: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征地拆迁等四领域占近七成

2017年12月0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分享:

  昨天上午9时许,北京一中院宣判两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被告分别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两个国家部委,其中法院支持了工信部的答辩意见,国土部则被判行政违法。

  一中院当天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判十年白皮书》(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在2012年到2014年呈现激增,随着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的施行,行政争议解决途径更加畅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案件的数量与政府的败诉率,均出现下降的趋势。

  未及时送达告知书 国土部被判违法

  在王先生诉工信部的信息公开案件中,王先生向工信部申请公开某新能源车的整车备案信息,其中包括该车的售后保修、保养、电池测试检验报告等。

  工信部答复称,由于涉案车型是已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同时生产厂家反馈的有关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意见,工信部在对备案信息进行区分处理后,将涉案车型技术参数、备案参数向王先生进行公开,同时决定向王先生公开涉案车型的电池检测报告。车辆售后保修保养相关说明材料,工信部也在之前的信息公开答复中,向王先生进行了公开,不再重复予以处理。

  王先生不服被诉答复,诉至北京一中院,请求撤销被诉答复,判令被告重新答复。法院审理后,认定工信部的行政行为并无不当,驳回了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随后法院还宣判了叶某等6人诉国土部信息公开案。去年6月26日,国土资源部收到叶某等6人提交的《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作出《国土资源部信息公开告知书》。但叶某等六人称未收到该答复,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法院经审理查明,国土部向叶某等所发的挂号信封皮上,没有载明其中装有材料的名称,且收件人处仅有申请人张某一人的名字。

  法院认为,国土部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向原告送达信息公开告知书。考虑到原告已在诉讼过程中实际取得该告知书,法院判决被告再向原告送达该告知书已无实际意义,因此判决确认,国土部未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告知书的行为违法。

  信息公开案日趋多元 涉及领域拓展

  昨日宣判结束后,北京市一中院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判十年白皮书》,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10年来,此类行政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梳理。

  据了解,有七成国务院部委(局)在一中院辖区内,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至今年5月31日,该院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000余件,其中过半数案件的被告为国家部委。

  “十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从无到有、由少到多,案件类型日趋多元,所涉领域不断拓展”,一中院副院长马立娜介绍,一中院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从刚开始每年不到20件,到目前每年已经达到五六百件。涉案的行政管理领域已经超过20个,涉案信息也从行政外部管理信息逐渐深入到行政内部管理信息,从具体案件中的行政执法信息扩展到行政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信息。

  ■ 特点

  信息公开案四成为征地拆迁和城建

  白皮书指出,在案件大幅上涨的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方面,虽然案件涉及的行政领域不断扩展,但仍然有超过40%的案件集中于征地拆迁、房屋城建等社会矛盾集中的领域。征地拆迁、电信管理、房屋城建、食药四个领域的案件数量,占全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69%;另一方面,案件当事人分布高度集中的特点始终较为突出,超过40%的案件原告集中于少数当事人,比如郑某、莫某等原告先后针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近150件,在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特定当事人大量、反复、集中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形成诉讼的现象进一步显现。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出现了一定的信访化倾向,制度功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也日益明显。

  近三年政府信息公开案实现“双降”

  白皮书显示,通过10年探索与实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驶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败诉率经历了由低到高,又逐渐下降的过程。

  根据一中院统计,2012年至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呈现“三激增”的特点。首先是涉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激增,2013年此类案件上升至197件,2014年增长到238件,是2008年至2011年的近18倍,政府信息公开案所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超过了20个。2012至2014年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较2008年至2011年的平均败诉率增长了1.2倍。

  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及立案登记制开始施行,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降低了行政诉讼立案门槛,但根据统计,信息公开案件反而出现了“双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在全部行政案件中的比例开始回落,较2014年下降24.6%,截至2017年5月,此类案件占比15.7%,较2014年降幅超过一半。

  “行政机关败诉率由2012年的约24.5%,降至近三年平均7.8%,降幅超过50%”,一中院通过分析认为,败诉率下降反映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与此同时,司法审查及裁判的规则示范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新京报记者 王巍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