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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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学生打工师德碎了一地

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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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近日,记者接到多名学生和家长反映,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拿贫困补助的大一学生被要求寒假到外地打工,辅导员说,如果不去会取消补助、将来缓发毕业证。(12月26日《华商报》)

  国家给贫困生生活补助,只需要一定的贫困学生认定手续,并没有其他附加条件——不需要完成规定的多少时间的劳动。国家下拨补助金,学校只是代发,无权以任何理由取消或扣发。学生当然可以在寒假勤工助学,但这是学生的自由,教师、学校无权指定。

  校方称,组织学生打工不是校方行为,去年有过这样的事情后,学校曾整改。据往年在老师组织下去上海某电子厂打工的同学介绍:“一天工作10个小时,每天的工作就是在流水线上给手机装主板”“每天1000部”。

  曾有媒体报道,苏州一家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透露,根据行业惯例,自己跟高校老师签署了相关协议:按照人数,从学生工资中给学校提成。既然有“行业惯例”,说明这个市场不小,且比较成熟。个别高校、教师把学生当成赚钱工具,在学生血汗钱中提成——这不仅有违师德,更涉嫌违法。

  面对无理要求,学生不敢拒绝,只能匿名投诉或向媒体反映,源于学生权利的弱势。学校、教师动辄以取消补助、缓发毕业证相要挟,是否说明,国家下拨的补助金,学校可以不按政策规定发放?而个别高校敢拿毕业证卡学生,是否也折射着某种程度上的监管失职?如果这些深层问题不能解决,恐怕难以消除“学生工”现象。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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