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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领信用卡盗刷千万元 11人团伙被端

盗用个人信息冒充他人,在多家银行骗领信用卡700余张套现;受害事主多不知身份被冒用

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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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现场查获银行卡783张。 警方供图

  通过网络非法获取他人身份信息,编造申请材料,冒充他人进行贷款套现,半年间在多家银行骗领信用卡783张。近日,丰台分局经侦大队一举打掉了一特大信用卡诈骗团伙,抓获嫌疑人11名,起获了35部POS机、百余张身份证、银行卡等涉案工具。初步核查,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长相与身份证不符 银行报警

  12月6日,某银行反欺诈中心工作人员带着60余份资料,来到丰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警,称有多名女子提交虚假信息骗领信用卡。

  该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信用卡审批流程,要求申请人到银行当面核对信息,也就是所谓的面签。

  在近期一次面签中,银行发现一位自称王华(化名)的申请人,长相明显与身份证件上的人不符。通过进一步梳理,陆续发现了异常申请60余份,随后报警。

  “由于信息是假的,按照申请材料上的资料进行调查,无疑是徒劳,反复约见冒领人又容易惊动对方。”民警介绍,经与银行协商,决定“以卡找人”,银行先批准“王华”的这张信用卡,按照正常程序,通过邮政渠道寄出,在冒领人领取卡片时,将嫌疑人控制。

  12月11日,嫌疑人“王华”出现在邮政投递点,蹲守侦查员立即上前亮明身份,将这位神秘的申请人抓获,一同抓获的还有与其同行的一名男子。

  经核实,申卡人王华的真实身份是孙某,同行男子是高某。两人当场供认了冒充他人身份申请信用卡,实施信用卡诈骗的事实。

  随后,2名嫌疑人带侦查员前往丰台某写字楼的办公地点,将团伙成员赵某等其余9人抓获。在现场,侦查员查获了大量的银行卡以及刷卡POS机等物证。经梳理统计,物证逐一梳理登记完毕,包括银行卡783张、101部手机、35部POS机以及电脑、账目本册3本、文件资料4册。

  团伙分工 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面对大量物证,高某等11名嫌疑人先后供述了犯罪事实。

  2016年3月左右,高某和王某合伙开办了一家所谓的投资公司,后在丰台区不同地点先后承租了4处办公场所,招募了孙某等9名年轻女员工。

  通过网络非法获取到身份信息后,两人按照身份信息上的年龄、照片信息分发给年龄、长相相似的女员工,指使她们编造学历、单位等信息向各个银行提交申请,骗领信用卡。遇到银行上门见面核对信息的情况,甚至提前伪造不同名目的公司工牌,信用卡一旦申领成功,就利用POS机进行贷款套现。

  至被抓获,这个团伙已从不同银行骗领到700余张信用卡,几个人冒充几百个不同身份、上百个手机号码。为了不被混淆,嫌疑人在作案用的101部手机、700余张银行卡的背面都贴上了标签,上面写着号码,对应申领银行、冒充人员的姓名等信息,以防银行来电核对。

  初步统计,该团伙骗领信用卡给多家银行造成损失达1000余万元。

  避免受害人隐形损失发生

  “高某和王某两人,此前在一家担保公司工作过,对于金融业务比较熟悉。”民警介绍,两人负责领取办好的信用卡和公司的日常账务管理。这些女员工,则每月领取4000到10000元不等的工资,并按照办卡额度的2%获得提成。

  “之所以选择年轻女子,是觉得她们更好伪装,并易于让银行工作人员放松警惕。”民警表示,这些被冒用身份信息的受害事主,来自全国各地,大多尚在读书或未步入社会,并不知晓自己身份被冒用。“实际上,这些不良记录会影响他们日后的贷款、买房买车等。我们目前正在和银行沟通,避免这些隐形损失的发生。”

  目前,嫌疑人高某、孙某、赵某、刘某等11名嫌疑人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已被丰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这个特大信用卡诈骗团伙被打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办理案件的经侦大队侦查员于警官介绍,这个信用卡团伙分工明确,熟悉信用卡审批流程,对应银行审核编造信息,一般情况下不易被发现。也提醒各金融单位,在信用卡审核中要严格按照申领程序仔细核对信息,如果冒用信息时及时报警。

  新京报记者 左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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