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专访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讲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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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12年烟花管理规定重新修订,五环内禁止燃放。
为何在这个时候修订?法规修订原则是什么?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借此窥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遵循的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
【谈原因】
大家对空气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新京报:烟花限放13年之后,管理办法又进行了调整,为什么在这个时间提出修订烟花管理办法?
李小娟:这些年,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大家对空气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经济文化生活丰富,对燃放依赖度不高了。有一些代表和委员不断呼吁,进一步扩大禁放区,这就推动了烟花管理办法修订。
新京报:接到这个立法工作以后,你有没有担心,比如群众不理解不支持,难以顺利推进?
李小娟:从梳理北京烟花爆竹管理过程你可以看到,每一次法规的修订,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都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呼声密切相关,我们把群众的呼声和需求,通过立法上升为法规。立法的过程,就是求同存异,最大化地实现社会认同。这次修订之后,获得了大家普遍支持。
【谈过程】
到老百姓身边听取真实想法
新京报:人大常委会最早拿到修订稿是什么时候?
李小娟:2017年7月份政府法制办提出,报市委市政府听取意见,认为应当修改以后,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修正案。在这个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也与人大常委会保持着联系,听取人大意见,形成了修正案草案和草案说明,拿到人大常委会,由内务司法委一审,赞成修改,并提出一些完善性的意见。法制办提出表决稿。去年11月底那次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新京报:烟花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是先上网征求意见的,人大常委会怎么听更多人的声音?
李小娟:更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是我们立法的基础。在烟花爆竹这个事情上,更要通过走到老百姓身边的方式,让大家理解为什么禁放,主动支持修订。常委会领导很重视群众工作,一开始就强调,要做好,哪怕是极少数群众的工作,提出这么一句话,“不要光听嚷得响的意见,还要听一些沉默的意见”。意思是说,我们不能只看那些有渠道的发出来的意见,还要自己走到普通老百姓身边,听他们真实想法和意见。
新京报:是开展调研吗?
李小娟:不完全算调研,就是去听老百姓的真话,不打招呼,没有提前准备。我们到北苑一个城乡接合部,那大多数居住的是农民,对燃放烟花有比较强的需求。我们到那以后找了一些人,坐在一起聊聊他们怎么看禁止燃放。其中有几个人年年放炮,我们问禁放你怎么想,跟大家交代禁放的必要性,和政府管理苦衷。我们还请了一位79岁的民俗专家跟我们一起去,给居民们讲了放炮的传统由来。那次效果很好,一开始有些人希望在他们这个区域设立燃放区,等聊完,这个念头也打消了。
新京报:这样走进基层的活动,每次立法都要提前做吗?
李小娟:立法工作过程中,这个法怎么定,宽一点,严一点,这个过程说白了是集思广益的过程。人大工作是非常自觉和主动地吸收代表意见,把听取群众意见当成立法工作的本身工作来做,不仅仅关注法条怎么写。
【谈争议】
听取意见结合调查达成最大共识
新京报:这次修订烟花管理办法过程中,有比较突出的争议吗?
李小娟:意见是相对集中的,绝大多数人对扩大禁放区是赞同的,甚至有很多声音希望全面禁放,回到1993年那样的管理方式。在修订内容里有关于禁放区也禁止销售的内容,一部分人有不同意见,认为销售和燃放是两个问题,后来,我们也是通过解释、沟通以及大家充分的讨论达成共识了。
新京报:你个人对这次政策调整结果满意吗?
李小娟:我是搞立法的,每一项立法完成之后,不是我们去评价老百姓的反响好不好,而是要听、要看老百姓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
新京报:在这次修订案的立法说明中,我看到有不少数据,这些数据是哪里来的?
李小娟:之前是政府法制办对草案进行过公开征求意见,在网上,搜集的数据我们拿来参考。
新京报:如何保证数据的相对广泛性?
李小娟:这个问题很重要,人大立法工作提出的一个要求就是典型调查与系统调查结合。
趋于精准的调查是立法工作的本身,也是贯彻科学立法的重要举措,说明决定问题的时候,不是拍脑袋决定的。要说明你的数据支持在哪儿,成本效益怎样,可行性分析怎样,特别是重大利益调整,重大改革,数据支撑更重要。
新京报:你可以举例说明系统调查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吗?
李小娟:这类调查是常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做的,做了好几次了。这种调查的原因,要把公开征求意见,社会民主参与和系统调查、典型调查结合起来。不是说每次找你来调查,你给我点赞,就算支持了。
我记得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时,我们就把一些供热企业老总找来,会场那个气氛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讨论得很激烈。这个时候,就需要谨慎地听取意见,结合成本分析、数据调查,来达成最大共识。
新京报:达成最大共识看来也是人大立法工作重要的一环。
李小娟:立法工作本身,就是让社会达成最大共识的过程。一个法好不好,也要看执行情况,回到烟花管理条例修订上说,很多意见提出禁放区扩得更大,这个意见非常多,我们在这个中间提出,要合理照顾少数人的利益,保证执法成本和严肃性,法律执行是要群众自觉。所以说,立法过程中,各种不同意见,反复沟通,尽量达到各方平衡。人大立法,对我们压力最大的是民主征求意见的过程。不同意见的取舍,大到社会公众意见,小到常委会委员的意见。
【谈改进】
立法不是政府“喂”什么就“吃”什么
新京报:说到科学立法,有什么改进的地方?
李小娟:自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来,立法工作中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明确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党的领导,人大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起基础作用,公众广泛参与。人大发挥主导作用有一套机制,包括立项论证,也就是说这个法立不立法,怎么立法,立法思路是什么,不是政府“喂”什么我们“吃”什么,能小改不大改、盖个橡皮图章的立法。人大要发挥主导作用,有时候政府是从加强管理角度提出立法需求,人大既要为依法管理提供支撑,更要站在社会公平正义、群众利益维护、政府权力规制、中央改革贯彻等多方面来论证。推动政府通过立法,创新管理思维,在立法工作中促使其改进工作。
新京报:这需要站位更高,考虑的因素更多,论证的过程复杂吗?
李小娟:我说一个案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之初,政府提出的是制定一个落实上位法的地方实施细则,即《实施老年权益法办法》。《老年权益法》已经是9章85条了,涵盖了多方面的内容,如果按照大而全的立法思路,可能照抄照搬很多上位法内容,就会造成很多重复。在立项论证时候我们就想,立法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
人大常委会做工作的时候,有很多方法创新,当时内司委给200多位代表发调查函,请代表就近走访老年人,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结果效果很好,140多人回复意见,有的代表还自己扩大调查范围。
调查结果发现,居家养老是老年人首选的方式,但支撑服务体系不足,就此,我们提出要立一个小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法,推动了第一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这个着眼点和问题就是推动政府改革,推进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养结合,引导社会资本办养老服务。
新京报首席记者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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