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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邓丽君:尊重流行,就是尊重常识

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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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君昔日倩影。

  【一种怀念】

  

  毫无疑问,在1月29日迎来诞辰65周年的邓丽君是个传奇,有华人的地方除了有金庸,其实还少不了邓丽君。而将邓丽君造就为传奇的,是那个对流行文化无比渴望的大时代。

  即使在多年后的今天,邓丽君的歌,甚至她的形象,仍然是各类选秀节目参赛者的一个重要选择,乃至有节目导师说过这样的话:“你模仿其他人,很难打动别人,但模仿邓丽君,可以。”

  毫无疑问,在1月29日迎来诞辰65周年的邓丽君是个传奇,有华人的地方除了有金庸,其实还少不了邓丽君。

  如果抛开一代人美好记忆这一加成,仅仅依靠甜美笑容、优雅举止和温婉歌声,邓丽君并不足以成为这样的传奇,也许成就仅止于一个登堂入室的歌手。她所代表的早期流行音乐,也有欠多元化。将邓丽君造就为传奇的,是那个对流行文化无比渴望的大时代。

  上世纪六十年代,15岁的邓丽君开始出唱片,高峰期的频率居然是三个月两张。这个惊人频率背后,是当时台湾流行音乐歌手的匮乏,还有思想和市场上的庞大需求。

  这个庞大的思想与市场需求,很快在香港和海外呈现,再之后便是大陆,邓丽君成为一个无可替代的时代符号。越是流行的,越是世界的,邓丽君诠释了这句话。

  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女性“去性别化”都是“重要工作”,温婉柔美的邓丽君,使得刻意被抹除的女性特征重新回到人们的认知中。

  同样,长期以来对个人意识和情感的抹杀,也随着邓丽君那没有说教没有口号的歌声,被重新唤醒。

  后来崛起的大陆女歌手,罕有不模仿邓丽君者。直到王菲和田震的时代,仍以模仿、翻唱邓丽君为歌手生涯的必经之路。

  还记得,当年大众音乐被区隔为靡靡之音的“流行音乐”和代表健康向上的“通俗音乐”,以至于有杂志的名字都叫《通俗音乐》,电视上的老艺术家们在接受访谈时,也一口一个“通俗音乐”。

  不知从何时开始,人们放弃了“通俗音乐”一说,这是因为他们不再给“流行音乐”四个字强加别样含义。

  在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回望邓丽君在大陆的流行,赋予再多社会意义也不为过。但如果从音乐本身考量,邓丽君只是将流行音乐做到了“凡有井水处,皆能咏柳词”的境界;但从社会意义来讲,她让人们回归常识,能够正视遇到的荒谬与缺陷。

  换言之,尊重流行,就是在尊重常识。正如崔健所说:“邓丽君的价值是,流行歌曲开始出自非传统性的自由创造。”与此同时,人们感知于歌声中的情怀,开始在街上牵手、拥抱,开始不再讳言情爱。这种对人性的尊重,本身也是一种常识。

  在无数人追忆的电影《甜蜜蜜》里,所有深情故事都有邓丽君那首《甜蜜蜜》作为背景,它的歌词是那么简单,却代表着常识与人性。邓丽君成为时代符号,恰恰因为她曾经呼唤常识的回归。

  □叶克飞(文化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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