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为底层的普通劳动者建集体宿舍,是公共服务与保障层面的必要跟进,也能托起他们的居住安全与尊严。
据新京报报道,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保障和改善民生”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5年住房建设规划提出要建设50万套租赁住房,主要在集体土地上建设,这些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将建一定比例集体宿舍,解决周边城市生产、运行、服务人员也即普通劳动者的宿舍问题,让他们安全、有尊严地居住。
去年8月,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决定在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十三个城市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如今,北京提出在这些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中,建一定比例集体宿舍,实质上是在试点方案基础上的一种合理延展,是进一步丰富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的供给形态。
据了解,这些租赁房项目中的集体宿舍,具有明确的服务针对性,即主要是满足那些普通劳动者的居住需要。而长期以来,住房租赁市场对这个群体需求的满足,恰恰是最为缺乏的;他们的居住尊严乃至基本的居住安全,往往处于最薄弱状态。
对于许多底层的普通劳动者来说,确实很难支付起不断上涨的房租,不少服务性企业也没有能力为他们提供规范、安全的员工宿舍。现实中,他们大多只能居住在安全隐患突出的城中村公寓或地下室、隔断房里。如此前一些排查就发现,不少“鸽子笼”地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被用作企业员工的集体宿舍。
事实上,目前市面上能为他们提供的实惠、安全的“容身之所”已经不多。于此背景下,在集体租赁住房项目中,为底层的普通劳动者按比例建设集体宿舍,也是在公共服务与保障层面的必要跟进。
如果说对群租房安全隐患的排查是治标,那么,有针对性地加大集体宿舍的供给,让普通劳动者也能拥有可以承担的安全住所,则是治本之策。
今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鼓励产业园区建设职工集体宿舍,多渠道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住宿问题。在集体土地租赁方项目中建设集体宿舍,可以看作是对此的落实安排之一。这些集体宿舍的建设比例尚未确定,但每个区域可根据普通劳动者的数量和需求大小,因地制宜设定建设规模。在租赁与分配方式上,可尝试散租与企业集体租赁相结合。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各个层次的人才和劳动者,相应的,城市为他们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住房服务,也应该是多层次性、人性化的。建租赁性质的集体宿舍,是瞄准那些普通劳动者的居住需求,其实亦是在为整个城市的居住尊严托底。衡量一个城市的居住质量,恰恰就要看那些底层劳动者的居住状况。城市发展需要他们,在居住尊严的保障上,也决不能将他们排除在外。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里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也应该包括从现实需求出发、面向底层务工人员的带有公租性质的集体宿舍。仅是在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中建设一定比例的集体宿舍,数量可能仍旧有限,但这一思路值得探索,比如,公租房建设是否也可以有集体宿舍这样的形式?这些不妨都纳入“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议题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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