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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奥布莱恩 被耽误的爱尔兰小说怪杰

2018年02月0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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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奥布莱恩(1911-1966),本名布莱恩·奥诺兰。奥布莱恩是他写作小说时使用的笔名,除此之外,他还有四五个用于时报撰文的名字。他生时知名度不高,处境困窘,直到近年才被重新发掘。著有小说《双鸟泳河》、《第三个警察》。上图是他的兄弟为奥布莱恩绘制的肖像,在2011年作为纪念版邮票发行。
《爱尔兰时报》为小说《第三个警察》绘制的插图。
《第三个警察》
作者:(爱尔兰)弗兰·奥布莱恩
译者:刘志刚
版本:大鱼文库|湖南文艺出版社 2018年1月

  弗兰·奥布莱恩就没有乔伊斯那么幸运。他的父亲是一名盖尔语联盟的教师,从小就要求奥布莱恩在家中说爱尔兰语,禁止使用英文。在大学期间,他也写了论文《爱尔兰诗歌中的大自然》,研究古代凯尔特神话。这篇论文是写在粉红色的纸上的——这似乎是他的特殊喜好,因为他之后的小说《双鸟泳河》也用粉红色纸张写成。1938年,他带着这本小说到了出版社,却遭到无情拒绝,后来出版社书库被炸毁,更是直接毁掉了这本小说的销量。直到去世之前,奥布莱恩都没能看到自己的小说获得读者认可。

  1966年,命运和他开了最后一个玩笑,让他在愚人节的凌晨死去,那时候,他的身份不过是讽刺专栏作者、穷人、酗酒的醉鬼。直到21世纪,他才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成为与乔伊斯、贝克特并列的爱尔兰作家。今天,我们重读这位作家的小说,能在其中看到黑色的喜剧精神和独特的现代式写作技巧。

  湮没的无冕之王

  奥布莱恩的写作,是被技术“引诱”后的幻想炸裂,他在后脑勺长了一双窥伺存在,解释命运的眼睛。然而,这位作家不太走运,如果不是因为众大师纷纷站台,一致赞誉,他可能被埋没更久。1938年,他的首部小说《双鸟泳河》自荐给出版社,撞上了特约审稿人——格雷厄姆·格林。“这书读得我激动不已,那种妙趣和快意,比在舞台上砸瓷器还过瘾”。这位伟大发现者精准预见了奥布莱恩日后的创作趋向:惊人的破坏欲、快感和谐趣。乔伊斯也不吝溢美,称他是了不起的作家,有“真正的喜剧精神”。

  这并非偶然,乔伊斯大概在作品里辩识出了自己的行文腔调。事实上,奥布莱恩言辞的调性,确实学了乔伊斯几手。直到后来,他与乔伊斯、贝克特一起,被誉为“爱尔兰现代文学三杰”。只不过,比起其他两位,奥布莱恩显得尴尬局促,声名不震。赞誉大多来自身后名,像无冕之王,无关紧要。

  1911年,奥布莱恩生于北爱尔兰,原名布莱恩·奥诺兰。他的前半生顺风得意,考入爱尔兰最高学府都柏林大学,主修语言文学,可谓“科班出身”的作家。毕业后,入职都柏林地方事务部,开始公务员生涯。后半生却诸事不顺:小说退稿、丢了公职、遇上车祸腿部伤残。这些境遇虽有偶然,但不乏作家风格所致。这就是一股轴劲儿,绝不跟编辑妥协。《第三个警察》坚持暗黑喜剧荒诞感、奇谈怪论神逻辑,变本加厉地发展到极致。不考虑接受的作品,往往超越时代;固执己见的作家,常常形塑风格。

  孤绝是陡崖后的无路可走。小说无法出版,让他不得已转向专栏写作。口无遮拦的毒舌、揶揄和挖苦,很可能源于小说遇冷的怨气。这也印证了幽默讽刺作家的本质属性。即使用笔名在自己的园地里针砭时弊,也难免犯了公职人员保持中立的禁忌。最后,专栏关停不说,还丢了公务员美差,恶疾交加,过早抱憾离世。有理由相信,奥布莱恩的能量,本可创作更多小说经典,哪怕是不求发表的“抽屉式写作”

  在死亡面前,你就像个喜剧演员

  《第三个警察》直到作家去世一年后才出版,这本身是个悲伤的玩笑,却反倒像他作品的基调。喜剧总掺杂意义虚无的怪诞感。这部小说开篇很传统,大概所有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都这么写。叙事者“我”父母早亡,家中农田和酒馆托付给迪夫尼这个“老滑头”。“我”很早就沉迷科学怪才德塞尔比的理论,成了一个狂热研究者,写出了长篇论著,却没钱出版。迪夫尼心怀鬼胎,表面热心经营酒馆,意在榨干家财。为了娶妻,他怂恿“我”一起谋财害命,打劫干掉了乡间独居的“怪老头”马瑟斯。

  故事写到这里,都很明晰简阔。很容易让人想起《邮差总按两遍铃》,拜厄特小说里痴迷昆虫学的主人公也大抵如此。然而,写实叙事的质感终结突转了,小说开始了不受控的后现代写作。这个卡口,就是迪夫尼设计让“我”独自进老宅,翻找藏钱的匣子,而“我”遭遇了马瑟斯的鬼魂。起初,你会以为奥布莱恩启用了魔法幻术。你相信“我”不过是幻境穿越,被梦魇所迷。因为“我”的灵魂脱了壳,还与“我”对话,进一步确证了肉体的实存。直到结尾,你才知道被作家从头涮到尾。

  这其实就是“一个被诅咒死鬼的地狱游历”——结实的幽灵叙事。“我”这个凶手,早就被同伙迪夫尼设计炸死了,那个匣子其实是地雷。没有意识到死亡,还要靠同伙来告知,这真是高级的喜剧。当“我”撞了马瑟斯的鬼魂,却不知道自己也是死鬼,这是更透顶的反讽。他的戏仿很隐晦,依稀可以辨认一个《神曲》的游历母题。但丁迷失在“人生中途”的森林里,被维吉尔和恋人引领游历。“我”被马瑟斯鬼魂直接摄入地狱,转入没有宽度、厚度的诡异警局,在两个警察领路下目击了“永恒空间”,逃离了第三个警察设在隔墙里的“袖珍警局”。

  这三种“异在空间”人为造成了套嵌的层次感,就像警官麦克鲁斯金的“套匣”表演,形成巧妙的互文。奥布莱恩的戏仿有不可小觑的破坏性,摧毁了原有的线性逻辑。这是对死亡、存在和时空的暴力颠覆。要知道找到地狱入口,是需要运气的;进入还能出来,上去还能下来,真把天堂当成了“夜总会的电梯”。小说里这个比喻不是简单的俏皮话。在但丁那里,地狱的本质是“你不能死两回”,奥布莱恩让“我”这个死鬼再次面临“绞刑架”处决,目的是预示“死后的死亡”。

  面对死亡,思考存在,你最好像个喜剧演员。小说里的怪论狂轰滥炸,超越了人类理解限度。比如人出生时会穿着“风的颜色”的长袍,每年要叠加一件,当最后颜色变成黑色,死期就到。镜子反射的你永远是“上一刻的你”,那么用无数镜子折射,就可以无限逆推你的过去。

  疯狂的“解释学”

  如果把作家分类,我愿意分为描述型和阐释型两种。后现代作家的一个通病往往是描述世界的荒诞、绝望,抱着文本游戏的心态,庆祝无意义,沉溺于虚无。奥布莱恩了不起的地方是,他用癫狂阐释着世界和人生,给非理性配置了精密的逻辑推理。换言之,作家在看似闹剧的谐趣里是有哲学构建的。小说里有很多疑点,都是线索。那个粗糙潦草,没有厚度与宽度的警局,就像对后现代主义丧失内在性、深度性的嘲讽,对观念化符号世界的恐惧。两三个警察依靠数据指标,杠杆就能操控社会,就像对微分权力渗入生活日常的隐喻。

  更滑稽的是,那个信奉原子论的警长,看透了“自行车人”的危险。人们长期使用自行车,自行车和人的原子会发生“互置”,结果是人逐渐物化,车子变得会调情,还能自己“跑路”。作家象征着异化的完全形态,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完全压倒了情感伦理。每一种乖谬背后都有一个精致的理性内核,你还不能辩驳,简直不可理喻。这或许就是荒诞绝望的根源。奥布莱恩发现了这种共性表现,在我看来就是“决定论”的循环。这种循环绝非尼采的永恒轮回,而是一种“被决定”的“无差异的重复”。

  奥布莱恩也找到了类似“二十二条军规”的治外法则,可以轻易让所有条件全部作废,打回解释的原点上。“不管听到什么,都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考虑”,这一条就是警察绞死“我”的理由;“我”因为没有名字,所以不存在,看似可以免受惩罚。但这也意味,即使处死“我”,也可以当做没发生过。“在死人的世界里——被诅咒的世界级——任何规律和法则(即便是万有引力定律)都不再有效,所以创作中也就能随便插个嘴、说个笑话”。“我”的灵魂就是这样一个插话者,作家其实把心灵独白伪装成了复调对话。当灵魂“乔”要退场时,整个喜剧都变得忧伤了。“我”最终吓死了罪恶之源迪夫尼,把他一块儿拽到地狱。同样的路,警局和警察,两次找到地狱入口,证明怪诞世界就是环行重复。奥布莱恩把小说变成了“模拟器”。

  □俞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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