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冯静)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空气净化器、室内加热器等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北京市54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家用电器产品,检出4批次空气净化器、3批次电热毯(褥垫)、1批次室内加热器和1批次按摩器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2.2%。
其中,标称“北京格润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新风超净化机(商标“GRAIR”、规格型号“PB60 45W”、生产日期“2016.1”)“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噪声”不合格,因转产新风净化产品,企业未申请复查;标称“北京净美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新风超净化机(商标“净美仕”、规格型号“M8088A 70W”、生产日期“2016.1.9”)“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强度、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待机功率”不合格,因已拆迁,企业未申请复查;标称“北京卫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空气净化监测一体机(商标“HELMSMAN 领舵”、规格型号“KJ700G-A01”、生产日期“2017.03.31”)“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对此,企业已整改,经复查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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