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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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的“痕迹化管理”不要也罢

2018年02月0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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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据媒体报道,岁末年初很多基层单位,都在忙着完善本单位全年工作的档案资料。要有文字,还得有照片,最好还有视频,这叫“痕迹化管理”。

  痕迹化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种方法,最大的优点就是通过保留下来的文字、图片、电子档案等资料,可以有效复原生产经营活动,供日后查证。把这种做法引进党政机关直到村镇、街道社区,应该也是可行的。

  但从现实看,这种“痕迹化管理”却有点变味了,总的表现就是“重痕迹,轻管理”。一种情况是,工作没做多少,但却花很大的精力来“留痕迹”。有时一项工作不过做了一个小时,但写总结、拍照却需要花几个小时。另一种情况,则是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制造假“痕迹”来应付检查。曾有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某地调研时发现,2015年出台的文件居然“意外”出现在该局2013年的会议纪要中。

  基层为什么要“造痕迹”?这是因为上面要“看痕迹”。有时候,甚至会对“痕迹”作更详尽的规定,包括工作计划、领导名单、日程安排表、会议讲话、活动总结等,而且必须图文并茂,缺一不可。

  变味的“痕迹化管理”,成了官僚主义导演下的形式主义,有必要认真治理。我们检查验收某项工作,主要看两条,一是看最终的效果,不妨用简单的表格和数据反映政绩;二是通过多种方式了解民意,看群众是否满意。至于开了多少会、出了多少文件,实在不重要。如果记录的工作很多,而效果很差,又有什么意义?

  □殷国安(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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