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视频远程核实当事人身份及案款发还信息,保障15名京外申请人春节前拿到执行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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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视频向李某某等15人发放了执行案款,15名申请人通过网络“拿”到了被拖欠的17.6万余元工资。据介绍,这15名申请人多数已经离京返乡,有的已经回到河南老家的家中,有的尚在返程的路途中。据悉,法院通过视频在网上给申请人发执行款,在北京市尚属首例。
现场
执行法官与申请人“视频互动”
“你好,我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来喜,现在你的执行案款已执行到位,今天我们通过微信视频的形式进行案款发还,现对你的身份信息和接收案款的银行账户进行核实……”2月12日上午9时,在房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两名法官隔着前方2米外的大屏幕,与申请人李某某进行视频通话。
“我在回河南老家的火车上,这里是卧铺车厢,现在信号不好。”李某某说。据执行法官介绍,在核实李某某的身份信息时,对方的视频画质差,不停地抖动,需要不时指导他调整角度。
“切换一下摄像头,脸部对准摄像头,保持不动,把身份证放到画面的右上方。”在屏幕上清晰地看到李某某的身份证上的号码及银行卡的账户数字后,法官告知李某某,其被拖欠的1.4万元欠款,即刻将转到其银行卡上。
听到可以很快拿到工资,屏幕中李某某的脸上露出笑容,“这件事折磨我大半年了,经常请假去开庭,开完庭也没了信儿,还以为我的工资要不回来了,没想到北京的法官效率这么高,更没想到会采取这种方式发钱。”
1个小时的时间,15名申请人的执行案款全部发还完毕。
起因
工作项目解散遭解雇员工索取报酬
据记者了解,和李某某一样的申请人还有14位。2017年年中,他们先后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主要负责手机游戏编程、策划等项目工作。
2017年9月,该科技公司解散了该项目,同时解除了与15名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因双方对工资及补偿金等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某等15人向北京市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
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北京某科技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前分别向董某等15人支付工资4373元至19176元不等,总金额共计17.6万元。
由于该公司并未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支付义务,2018年1月11日,李某某等15人向房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我们尝试与该科技公司进行联系,但是公司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执行法官张来喜介绍,他们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经营地点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已经搬离原来的办公场所,去向不明。后在被执行人的注册地进行调查,依旧一无所获。
措施
列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
对该科技公司的工商档案信息进行查询后,法院查明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强某的身份信息,并依职权将该公司及强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之后,远在广东深圳的强某发现用自己的身份证无法购买回京的机票和高铁票,迫于失信惩戒的压力,强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2月初,强某将15件案件的执行案款全部汇入了法院账户。
“执行案款到位后,我们立即联系了李某某等15人。”张来喜法官介绍,他们中的多数人已经离京返乡。当下已临近春节,执行局研讨后决定,启用执行局官方微信“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视频接待室,尝试利用微信视频远程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及案款发还信息,保障来自四川、安徽、河南、天津等11个省市的15名申请人,在春节前拿到执行案款。
新京报记者 左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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