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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快乐”式处罚,体现执法温度

2018年02月16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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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有温度的执法相比刚性的执法,更能起到法律的教育作用。

  据报道,“节日快乐,今日不处罚”。昨天,来自西安交警一张特别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引起网友热议,并迅速在朋友圈刷屏。与以往不同,该《告知单》上除标明车牌、车型、违停时间外,还在违法停车地点上写着“节日快乐,今日不处罚”,并在空白处标明“唐延交警祝你新春快乐,请规范停车”字样,《告知单》上加盖有执法单位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公章。

  不能说不罚款就是好的执法。依据法律,该罚款的,还是得罚。实际上,唯有严格依法执行,才能维护法律尊严。不罚款,也不能因为“情人节”或其他节日,在法律面前,可没有什么特殊的日子,也不该有特殊的人物。

  只是,交通违法,处罚的方式有很多种。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比如虽然是乱停车却没有影响交通秩序,不影响行车,可以口头教育警告,也可以开罚单、罚款扣分。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交警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和处罚自由度。

  对于违法乱停车却不影响交通秩序的轻微违法行为,西安的这位交警不但没有罚款扣分,反而在提醒规范停车之后,还祝车主节日快乐。应该说,在这样的节日里,这样表面上的“不处罚”,实质上是另一种更容易让人接受的“处罚”。它相当于口头警告教育处罚,又因为没有开罚单,不罚款也不扣分,从而让车主更加容易接受。

  在这起“不处罚”事件中,体现出的是,刚性执法时,同样也可以体现温度和人情味。因为法律除了处罚外,还承担着教育功能,在这种轻微违法的处理过程中,有温度的执法相比刚性的执法,显然更能起到法律的教育作用。

  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将至,对不影响交通的违停车辆用特殊罚单予以警告,将法律的刚性与柔性相结合,是一种人性化执法。这也难怪网友会连声叫好!

  有人情味有温度的执法,更容易让人接受,也能起到更好的教育作用,实际上也可以更有效化解警民之间的对立感。因为有温度的执法,能让公众切身感受到,警察执法并非与任何人作对。只有在警民相互体谅的过程中,法律才会更显独立,从而被人所遵守。

  有温情的执法理念,在温暖的节日里给我们多添了一份温暖,值得尊重,也不妨再多一点。

  □朱忠保(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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