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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致17死校园枪击案渎职比“拥枪”更危险

2018年02月18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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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如果嫌犯的暴力倾向、武力炫耀,以及熟人对其有杀人动机的举报,能得到有关方面的及时干预,大概率可避免悲剧发生。

  当地时间2月14日,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都会区帕克兰市斯通曼·道格拉斯高中发生恶性校园枪击案,导致17人死亡、多人受伤。这是佛罗里达州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案。

  此次事件的枪手,是该校已被开除的学生、现年19岁的尼古拉斯·克鲁兹,他已被控一级谋杀等17项严重罪名,即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2·14”校园枪击案毫无悬念地再次引发美国的“控枪大辩论”。但这一次则更明显地显示,比“控枪不力”更危险的,是有关部门对隐患的渎职和漠然。

  嫌犯是一名长期被怀疑存在严重情绪控制问题、曾多次口头或实际威胁他人安全和校园秩序的“问题学生”,尽管枪击肇因尚在调查中且存在多种可能性,但种种迹象表明,这又是一起由琐事引发、“独狼式”恶性校园枪击案。

  正如许多知情者所指出的,嫌犯的档案信息一目了然:他不仅曾多次涉嫌使用暴力和枪械威胁他人和公共安全,而且有过在校园恐吓的前科;他曾拍摄“我要杀个人”的视频上传,曾在网上炫耀自己的武器装备;他拥有曾在多起恶性涉枪案中“大显神威”的AR-15步枪……他的老师、同学、熟人曾不止一次在不同场合公开谈论其暴力倾向和危险性,他因“情绪不能自控”被强制施行心理辅导,甚至,联邦调查局(FBI)不久前两次收到其熟人指名道姓的举报,称其“有杀人动机,并愿意提供相关的、令人不安的信息”。

  如果方方面面能够根据如此多、如此明显的警示“按现行规则操作”,尼古拉斯·克鲁兹这个曾因威胁同学被禁止在校园里背书包(怕藏武器)的“问题学生”,理应接受特别“关照”,各种威胁元素也应早就置于严密控制下,这不仅可在很大概率上避免悲剧发生,对嫌犯本人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然而事实却正相反,尽管嫌犯从不掩饰其狂躁、暴力倾向并频繁公开炫耀武力,但他仍可在事发前任意行事而无所掣肘;尽管按规定他仍应接受心理辅导,但实际上他长期借故未去也无人过问;尽管不同的人两次举报到FBI,但FBI却毫无反应……种种迹象表明,有关部门这种令人发指的渎职和漠然,是比任何枪械更致命的安全威胁。

  针对“2·14”枪案,美国总统特朗普接连发布推特和演讲,表示“有责任让我们的学校和孩子更安全”,并呼吁“任何人都有责任反复向当局举报”——或许他首先要做的应该是让“当局”自省,消除渎职、漠然等比枪械和凶器更危险的校园安全隐患。毕竟,此次枪案中并非没有人“反复向当局举报”,但结果呢?

  □陶短房(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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