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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不该是恶意“婚闹”挡箭牌

2018年03月02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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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语良言

  闹婚轻则侮辱新人人格,重则逾越法律底线,构成侮辱、猥亵,甚至过失致人死亡等严重的违法犯罪事件。

  近日,媒体连续曝光了几起婚礼现场的视频,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

  一则是发生在江苏盐城的“公公亲吻儿媳妇”事件,尽管视频当事人授权律师发出声明,称“视频中的卞先生是在特定的场所、特定的氛围,按照江苏盐城地方传统的‘闹新娘子’习俗,做出假亲吻儿媳的‘表演’动作”,但铺天盖地的质疑并未退去。

  另据看看新闻报道,近日一则婚恋现场视频传出,一男子强掐新娘脖子对老人行跪拜礼,结果被新娘反手一巴掌,场面尴尬无比。

  “婚闹”让婚礼变了味

  结婚乃人生大事,为增添喜庆,在婚礼上适当有度地闹一闹,本也无妨。有学者考证,早在汉朝就出现了婚闹,“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

  但是,“婚闹”不能变成“胡闹”。结婚是两个人乃至两个家庭结合,是原本没有关系的男女从此拥有相互扶持、彼此信任的勇气后的相依相守,婚礼现场应有的欢乐氛围,决不能变成哗众取宠而毫无道德边界的瞎胡闹、乱折腾。

  这次江苏盐城的婚闹事件,当事人还将“锅”甩给传统习俗。就算亲吻是假的,就算当地真有这种习俗,但这份习俗在今天也只能被归为糟粕,大可不必加以沿袭传承。

  社会在发展进步,传统习俗也要与时代潮流合拍,更不能成为一种停滞不前背离现代文明的亚文化。

  事实上,如今过年过节期间,不少繁华地段和大城市放鞭炮被逐渐禁止,取而代之的是小范围的“舞龙舞狮”,元宵节“放烟花”也逐渐被“猜字谜”、作诗写对联等有益社会环境和个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取代。这些都充分说明,习俗是可以变化和进步的。

  无底线“婚闹”也会导致犯罪

  也许有人认为,这两次事件并没有引发什么纷争,不必小题大做,但它们对新娘心理上的伤害却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上,因“婚闹”导致人格受辱、人身伤害的事件也不鲜见。事实证明,有的“婚闹”是给结婚添乱,轻者借此机会捉弄新人一番,重者甚至会闹出伤人害己的事情来。

  近日贵州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因“婚闹”引起的致人伤害赔偿案。2016年12月26日是家住播州区后坝的青年夏某的大喜之日,夏某的好友周某、刘某、朱某为增添喜庆气氛,决定“整整新郎官”。在前往迎接新娘的途中,刘某找来封口胶带,周某则抱住夏某,朱某把夏某的手脚绑住。夏某瞬间失去平衡栽倒在地,后因面部骨折落下十级伤残。结婚之喜立即转化为伤害之悲,夏某向三位朋友索赔未果后,将他们告上法庭,最后三人承担了10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而如果婚闹过程中出现超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就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常见的如闹洞房时对伴娘“上下其手、摸胸、扯衣”就涉嫌猥亵妇女犯罪。2013年山东泰安就发生了一起猥亵伴娘案,16岁花季少女充当伴娘,在婚礼上被七八名男子以“闹伴娘”为名扒光衣裤进行猥亵,后涉案人员分别被泰山区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刑。

  此前,河南济源发生过伴娘刘某因胸腹部被强行“画老鳖”,愤然诉至法院的案件,最终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被告人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些活生生的案例警醒那些闹婚者,婚礼不是法外之地,习俗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否则,受到法律制裁可就悔之晚矣。

  应追求高雅文明的婚礼习俗

  如果说新郎官跨马游街迎新娘是传统习俗,那么把新郎捆在电线杆子上,撞破闺房房门催新娘就是瞎折腾。让一对新人同吃一颗糖,共咬一苹果可增强婚礼上的趣味,但让公公和儿媳亲热接吻则低俗至极。

  在信息化时代,年轻人应当追求高雅文明积极向上的婚礼习俗,比如,将两人相识过程的照片剪成视频播放,在婚礼现场出对联让亲戚朋友参与,司仪还可以询问一些与新人职业相关的专业问题等,祝福在现代化的背景下完全可以更加温馨而多元化。

  当然,“惟祝君(卿)之婚姻,胜孟光举案之好,匹张敞画眉之情,同心合和,结缔永恒”这样的祝福,才是更多新婚家庭欢迎的场景。

  □金泽刚(同济大学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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