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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长张军谈到改造罪犯问题,称“监狱不是动物园,服刑人员需回归社会”

罪犯假释比例仅2% 今后将大幅提升

2018年03月04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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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司法部部长张军在“部长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新京报记者 陶冉 摄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 图/视觉中国
全国人大代表高子程 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新京报讯 昨天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后,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开启。司法部部长张军在谈到改造罪犯的问题时表示,目前监狱假释罪犯的比例明显偏低,只有2%左右,这明显不符合法律精神,今后要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大幅提升可以假释的罪犯的比例。

  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回答媒体采访时表示,犯罪是社会问题,以前更多人认为改造犯罪是监狱的事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但实际上改造罪犯也是全社会的事情,我国监狱现在已经能够做到“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的底线安全,相比于十几、二十几年前,监狱在押罪犯逃跑的数量每年能有两三千、甚至达到四千,现在每年逃跑的罪犯屈指可数,只有三两例这类事件。

  张军同时说:“监狱不是动物园,动物园的猛禽猛兽关到最终死亡不能出去,而监狱的很多服刑人员需要回到社会,但是目前监狱罪犯假释的比例明显偏低,只有2%左右,这不符合法律精神,今后要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大幅度地提升可以假释的罪犯比例,将未服完的刑期作为考验期,如果不行再送回监狱,让服刑人员逐步融入社会,实现治本安全。”

  今年春节期间,司法部开展的罪犯离监探亲活动可以说是举措之一。

  在这次活动中,27个省市区、311所监狱中的总共999名罪犯,在春节前回家与家人团聚。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这些罪犯全部返回监狱。这一举措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 声音

  何为监狱罪犯假释?为什么说假释罪犯的比例偏低不符合法律精神?在假释罪犯的同时如何做到与维护社会安全之间的平衡?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和相关人士。

  改造不一定以限制人身自由实现

  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发生再犯新罪、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同时刑法也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告诉新京报记者,假释相当于是将判刑之后、符合条件罪犯提前释放出来,通过接受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发生新的犯罪,就不再服刑,“假释在各国都是一种体现人文关怀的做法,假释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体现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程度。对于罪犯而言,惩罚不是目的,而是通过改造让其重新做人,改造可以通过教育和教化的方式实现,而不一定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实现。”

  刘红宇说,相比在监狱服刑,让罪犯在社区进行矫正,更有利于他们与社会接触,也更便于今后融入社会。

  对于假释,可能不少人担心的是,将本应在监狱服刑的罪犯提前释放出来,能保证社会安全吗?按照刑法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刘红宇也提到,能够假释的前提就是罪犯一定不是恶性、暴力犯罪,并且已经在监狱执行一半刑期,已经接受了一定改造,“而接收这些假释罪犯的社区矫正部门也要做好相关工作,能够规范运行。除了监狱和社区矫正机构,全社会都应该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罪犯的改造同样也是全社会的事情。”

  具备条件未假释会增加社会成本

  为什么说假释罪犯的比例偏低不符合法律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说,依照法律精神,在监狱服刑的阶段,如果服刑实际时间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半刑期以上,确实表现良好,放到社会又不至于危害社会,这种情况下应该给予假释。否则,因为没有期望值,它不利于通过假释引导服刑罪犯认真悔过和改造自己;而且法律本身对假释进行了规定,但是许多具备假释条件的罪犯没有假释,当然不符合立法的初衷;具备假释条件的没有假释,必然增加监狱的压力,从而增加社会的公共成本。

  对于如何提高现在的假释幅度,高子程告诉新京报记者,现在存在一个问题,即具备假释条件了,但是难以启动这样的程序,因为现在标准或者原则仍比较模糊。

  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今后要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大幅度地提升可以假释的罪犯比例。高子程则认为,检察院从中主要是做监督工作,另外发挥作用的主要是监狱和法院,“因为监狱有提请的职责,法院有裁定准许的职权。”

  ■ 现状

  小汤山司法所所长陈万秋 “一年大概接收两三个假释罪犯”

  陈万秋是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司法所所长,在听到司法部部长张军关于提高罪犯假释比例的消息后,陈万秋说,目前司法所社区矫正每年接收的假释罪犯数量确实较少,“一年也收不了几个,大概也就两三个。通过社区矫正来服刑的有四类情形,包括假释、被判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和管制的罪犯,从我们所的情况来看,假释的罪犯很少。”

  陈万秋结合自己的基层一线工作经历告诉记者,对于要假释的罪犯,监狱会提前做社会调查,征求所在社区或村里的意见,综合考虑将其假释的危险性,最终确定是否予以假释。

  罪犯假释后,如何在社区服刑?陈万秋说,假释的罪犯首先要集中在社区矫正教育中心接受教育,然后每人配备一个电子监管器,“也就是电子手环,一旦拿下来手环就会报警,手环与后台系统相连,其行踪从基层司法所到北京市司法局都可以查到。戴半年之后,如果一切正常,可将手环取下。”此外,司法所要求假释的罪犯每周一进行电话报到,上报一周情况;每个月要当面报到、录取指纹。

  在保障人员安全后,司法所每半年要对假释罪犯进行一次心理测评,“测评有100道题,包括工作情况、家人的接纳情况、思想上的情况等,每一项对应一定的分值,然后我们据此进行分类教育和矫正。对于危险系数比较高的罪犯,则要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进行重点关注。”

  对于假释罪犯在社区服刑,陈万秋也认为,对于罪犯来说最大的不同就是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

  “张军部长说得对,从我们所的情况看,每年接收的假释罪犯非常少。未来要加大假释力度,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量应该会相应增加,我们也会做好准备”,陈万秋说。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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