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详解罪犯离监探亲准备工作及未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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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司法部部长张军亮相全国两会的“部长通道”,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张军说,“监狱不是动物园,监狱很多服刑人员需要回到社会”。为此,司法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大幅度提高罪犯假释比例,让罪犯可以附条件地提前出狱。
为了让服刑人员更好融入社会,今年春节期间,司法部部署开展了罪犯离监探亲活动,999名罪犯回家过年、与亲人团聚,这一举措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近日,司法部主管监狱工作的副部长刘志强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详解罪犯离监探亲背后的准备工作及未来部署。刘志强说,将来不只是在春节期间,在其他传统节假日乃至平时,都将逐步推开罪犯离监探亲工作。
离监探亲制度一度中止执行
新京报:今年春节期间,司法部部署开展了罪犯离监探亲活动,共有999名罪犯回家过年。时隔多年,为什么又重新启动了离监探亲制度?
刘志强:2017年初,司法部新一任党组部署要求全国监狱系统践行好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监狱治本安全观,进一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2017年9月以来,司法部部长张军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四川在春节期间允许符合条件的罪犯离监探亲、特许离监探亲,以亲情感化罪犯,改造效果非常好”。“请监狱局就此拟一报告给中政委,拟发全国各监狱参照去做,第一次要格外慎重,人数少一些,时间短一点,与村居委、派出所切实沟通好,请家属协助做好保证工作等”。
同时,我们也总结四川等省份的经验,加强调研,指导各地逐步审慎推开罪犯离监探亲工作。经报告中央政法委同意,司法部下发了通知,决定在2018年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罪犯离监探亲工作,以后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新京报:据了解,这项制度曾经执行过,但又一度中止,当时是出于什么原因?
刘志强:是的。1994年颁布生效的《监狱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根据《监狱法》,司法部2001年制定了《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对离监探亲的条件、程序、监督等作出具体规定。但是基于维稳、不可控因素、监管安全风险、社会接纳程度等方面的考虑,除四川、贵州、宁夏等少数省(区)外,大部分省份近十年来停止了此项制度的执行。
新京报:为了保障各方面的安全,让罪犯离监探亲前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刘志强:首先是严格摸排筛查,严格把握刑期、改造表现等条件,为了确保安全,各地一般不安排危害国家安全类、涉恐类、涉毒涉枪涉暴、邪教类、流窜犯、诈骗类、有脱逃史等罪犯离监探亲。然后就是加强工作评估,围绕罪犯的个体情况、犯罪性质、改造表现,通过个别谈话、综合分析、危险分类等手段进行评估。
另外还要加强对罪犯和家属的教育引导,罪犯离监前要签署《承诺书》、家属签署《担保书》,开展行前集体谈话、个体离监教育等活动。在技术上面也做了准备,各地监狱在制定罪犯离监探亲工作方案时,就明确要求采取电话抽查、视频点名、跟踪回访、电子定位等管控手段,确保罪犯离监期间全程受控,一旦脱管,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处置。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查罪犯条件资格
新京报:罪犯离监探亲、回家过年的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未来会如何推进?今年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1所监狱开展了活动,今后范围会不会扩大?
刘志强:3月3日,张军部长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时就说,这项工作得到了很多中央领导的关注。下一步我们也会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这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除了督导全国监狱系统加快转变观念,还要尽快调研、征求意见,修订完善《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让离监探亲成为激励罪犯改造、家属欢迎、社会接受的一项工作。将来,不只是在春节期间,在其他传统节假日乃至平时,都将逐步推开离监探亲工作。
新京报:今年过年回家的999名罪犯全部返回监狱,他们有怎样的反馈?
刘志强:罪犯回到监狱后,监狱安排他们现身说法、分享体会,以亲身经历传播正能量,达到“探亲一人、带动一群、教育一片”的效果。
我了解到,一名锦州监狱的罪犯回监之后感慨农村的变化太大了,许多人家门前都停着汽车,自己也要加快改造,早日回家孝敬父母。一名长春监狱罪犯吕某的邻居跟我们说:“18年了,他们家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新京报:在今年开展离监探亲活动的过程中,有什么经验值得总结?
刘志强:首先各地监狱要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从严审查罪犯条件资格,严格规范办理流程。另外也要强调联动和合力,因为罪犯离监探亲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监狱要注重加强和基层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综治办、社区或村(居)委会的沟通协调。同时也要加强监管,比如北京监狱局向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发函通报情况,市公安局将6名罪犯纳入了天网工程,进行非接触式的管控。
罪犯假释将出台工作指导意见
新京报:张军部长在两会“部长通道”上提到,现在罪犯假释比例太低,今后要大幅提升。目前每年能假释多少罪犯?为什么考虑要大幅提升?
刘志强:2013年到2017年5年间,平均每年仅约2.8万名罪犯假释出狱,年均假释率不到2%。
假释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刑罚变更执行制度,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附条件地提前出狱,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它在监禁和自由之间为罪犯搭建了一个过渡的桥梁和缓冲带,有利于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让罪犯出狱后更好地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但从近年假释情况看,我国假释适用率总体过低,假释与减刑适用严重失衡,假释的制度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新京报:那么就此司法部目前正在做哪些工作?
刘志强:目前在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司法部正积极协调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共同出台关于依法推进假释适用的指导意见,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适用假释的工作标准、程序等,逐步提高假释适用比例。
假释可让罪犯提前适应社会
新京报:可能很多人关心,让罪犯有条件地提前出狱了,如何保障不出问题、保障社会安全?
刘志强:其实,通过假释鼓励罪犯回归社会对于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有促进作用。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绝大多数终归是要回归社会的。无论是对刑满释放还是假释出狱的罪犯,都应该鼓励和帮助他们回归社会,而罪犯出狱后能否顺利回归家庭生活、适应社会生活,对于防止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具有重要的影响。
可以说,假释在鼓励罪犯回归社会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相对于刑满释放,假释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比如,监狱在提请假释前要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进行社区调查评估,法院要对监狱提请罪犯假释的案件依法裁定,检察院对假释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对假释罪犯进行监督和教育。同时,假释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变更了服刑场所,通过设置假释考验期,能够有效促使罪犯在假释期间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加强自我约束,既有利于度过正式回归社会、正常生活前的适应期,也有利于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对其进行行为管束和教育,预防其重新犯罪。
新京报记者 王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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