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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家应透过史料,看到女性真实的生命

2018年03月1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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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年间版画刻本《列女传》。书内版画由明代吴门四家之一的仇英绘稿,书板原为万历年间汪道昆所刻。正文记叙自上古讫止西汉闺阁故事,分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诸传,以为闺范。
衣若兰
台湾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中国明代研究学会理事长,《明代研究》主编,著有《史学与性别:<明史·列女传>与明代女性史之建构》等。
明代画家仇英《千秋绝艳图》局部——东汉才女班昭,其《女诫》是东汉到民国初期女性的启蒙读物,成为千年以来中国女性的命运注脚。

  明代女性贞节观念的强化一直是妇女研究的重点。在诸多史料中,汉代刘向所著的《列女传》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女性为主体的专著,无论在体例还是女教思想方面,都对后世影响深远。南朝宋史学家范晔受其启发,在《后汉书》中专门辟有《列女传》一卷,首开在正史中为女性列传的先例。

  中国台湾学者衣若兰在其专著《史学与性别》中,以《明史·列女传》为史料蓝本,通过研究其编纂过程和版本比较,分析了女性传记的叙事是如何构建、又是如何反映明代女性的群体记忆的。衣若兰在书中提出了“女性史学史”的概念,意即说明挖掘史料的目的,不是从史料构筑明代女性的实像,而是揭开明代女性如何被安排、写入正史的谜底。她认为,《明史·列女传》混杂了政治、社会、性别等各种因素,不能将史书与历史两者混为一谈;而除了我们普遍关注的才女和上层社会的女性之外,也需将视野转向其他阶层的女性——她们是如何生活的?在女性生活和活动的重要场所家庭或家族之中,更丰富的历史信息潜藏其中,期待史学家的发现与挖掘。

  三姑六婆

  三姑

  道姑:道观里的女性

  尼姑:庙里的女性

  卦姑:替人占卜算卦的女性

  六婆

  牙婆:古时以介绍人口买卖为业的女性

  媒婆:撮合男女双方成亲的女性

  师婆:以巫术为生活来源的女性

  虔婆:开妓院、做色情交易的女性

  药婆:利用药物给人治病或加害他人的女性

  隐婆:替产妇接生为业的女性

  新京报:中国历史上关于妇女记载的史传经历了从关注不同类型的妇女,转向专门记载贞女烈妇的过程。到明代,妇女的贞节观念写入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观念转变?

  衣若兰:这与明代的性别、史学与政治相关。明人着重节烈,社会上各种私家传记、地方志、女教书籍等,充斥着妇女节烈事迹的记录与歌颂,特别是明末鼎革动乱,女性蒙受贞操威胁,男性亦多借此讴歌家国之痛。而官方制度表扬贞洁烈女这种“模范妇女”,以致更多人想符合这种期待,制造更多的节烈传记。

  清初史馆的史家,在过往正史《列女传》的传统上,搜罗编辑来自明代,特别是明末清初的史料,不免选取以贞节烈女传记为主的材料。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烈女传”集中在崇祯年间,应是清廷与明遗民利用女性传记对明亡的操弄与追忆。

  新京报:明清文人为女性作传的风气是如何形成的?以《明史·列女传》为例,为女性作传的社会风气,以及明代官方的旌表制度将女性纳入了历史的建构过程,这一过程如何塑造了明代女性的群像和想象?又如何影响了社会对于女性角色及道德的普遍要求?

  衣若兰:明代社会对于女德的重视,让许多文人为自己女眷或受邀为他人写传,以显亲扬名;家族内若有女德突出者,自然也会在家谱中留下传记。也有写文人关心乡里,自发歌颂贞烈妇女,或者在文集出版、贞烈事迹流传较为普及的情况下,读到墓志铭、贞烈相关的诗文而回应。亦有明人意识到留史的重要性与责任而写作。

  明代节妇烈女的表扬制度,更加促成了节妇烈女类型传记的生产。繁复检核的旌表制度,在当时“内闱不为人道”的氛围下,从地方到中央如何理解与断定一位贞节烈女?相当程度靠的就是女性传记所提供的事迹。这种侧重描写节烈的传记,当然会影响家族、社会对女性的品行要求,而此气氛又催化了不断传衍、书写此类女性的热潮。

  新京报:“贤妻良母”的形象在《明史·列女传》中几近消失,为什么?是否意味着明人不再重视女性身为妻、母的角色?

  衣若兰:并不完全是,我们在墓志铭、散见各种史料中的传记,仍可见到明代女性的为人妻母的角色,特别是女教书中的模范妻母。只是明末清初史家或许过于沉溺于节妇烈女(特别是烈女),以至于在正史中着重描绘女性贞烈的细节,也就挤压了传主为人妻母的片段。

  新京报:明代女性传记(不止明代,古代亦然)的作者多为男性士大夫,史料的编纂也无可避免地受限于时代。作为史学家,如何以文本为依托,力图还原古代女性的生活样貌?

  衣若兰:除了研究才女文化可以借由女性自身的书写来发声以外,想要呈现古代女性的生活、生命经验,确实对现代学者来说是一大考验,过往我研究明代的三姑六婆,须从笔记、小说、文集、医案等不同材料,带着质疑与后设的眼光,穿透史料,探究男性文人为何丑化下层妇女或者避之如蛇蝎的背后历史文化。

  然而实际上,广泛阅读会发现妇女史料无所不在,只是我们是否带着性别的眼光去关注它,这些资料虽然多是男性士大夫所写,但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书写目的与期待,也就是说,道德劝说的史料当然为符合教化目的而强调女德,不易求得真实与多样的女性面貌,但是契约、碑文、法律文书或者家庭内部的资料,常可以让我们看到女性的能动性。而细读墓志铭等生命史书写,也可在教化的包装下,瞥见妇女的生活情境。

  新京报:在《史学与性别》一书的序言中,你提到曾做过“在历史中发现女性”的工作,以寻找明代妇女样貌多元的可能性。除却大众观念中固有的“贞女烈妇”的女性形象,明代女性的生活、行为、意识等方面,是否还有值得关注或思考的其他多元面向?

  衣若兰:我的第一本书为《“三姑六婆”——明代妇女与社会的探索》,实际上不同身份背景、族群、区域的妇女,经历了不同的家庭社会、伦常要求,其与官方、地方社会的关系或应对各异,应加以区别研究,例如我也研究过公主、皇帝的乳母、才女、中国古代福建地区的溺女现象等。

  其次,妇女史料的持续挖掘与重新解读也相当重要。如今我们除了从社会上层才女的生活样貌、书写经验与对家国意识的探索来理解古代妇女,也可思考明清时代有没有中层妇女?如何界定?史料又在哪里?而人们一贯有传统妇女受压迫的单一印象,但是明清史学家下笔时,仅受男尊女卑的框限吗?还是他们也是在史学与经学的研考下,构思如何为女性留史?

  再者,家庭或家族为古今中外女性活动的重要场域,她们往往被圈囿其中,有的顺服,有的大声疾呼试图逃难,但也有在其中运用性别、生养关系来谋求生存之道,虽不见得能扭转男女在公私领域的不平等地位,然而家庭内复杂的权利、亲情、伦理结构之纠葛,仍相当值得玩味。而由家庭关系,我们亦可观察两性的互动,进一步思考两性关系与男性史,以促进中国性别史的研究。

  推荐书目

  《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美)曼素恩,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

  让我思考女性生命经验与中西家庭、性别文化的差异。

  《中国社会性别的历史文化寻踪》,杜芳琴,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7月

  揭示了中国性别史研究的可能性,颇有启发。

  《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李贞德,商务印书馆,2017年4月

  虽是一本为大众而作的小书,实际上令读者理解戴上性别眼镜,历史如何得以不同的解读。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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