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8:封面报道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8:封面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接受新京报专访

构建员额“有进有出”常态化运行机制

2018年03月11日 星期日 新京报
分享: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政协小组讨论会上。新京报记者 陶冉 摄

  去年以来,于欢案等一系列热点案件吸引了社会关注的目光。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把公正的判决比作一份合格的司法产品,那么裁判文书的说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份产品的质量和性价比。为此,最高法将制定相关文件,引导法官“愿说理”“敢说理”“说好理”,以此打造更多的全民法治公开课。

  已着手制定文件明确法官员额退出程序

  新京报:我们注意到,一些地方在进行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有法官退出了员额。这是什么原因?最高法在这方面是否会有相应的举措?

  李少平:十八大以来,最高法出台了很多文件,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效,目的就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截至2017年底,全国法院从原来的21万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2706名员额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3%左右。

  各地员额制改革后,一些法官因为工作交流、岗位调动、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了法官员额,所以一些地方在预留员额比例范围内启动了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上海去年率先从法官助理中遴选法官,157名法官助理被遴选为员额法官并到基层法院任职,为基层法院补充了审判力量。

  目前,最高法院已经着手制定有关文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明确员额退出情形和程序,对于司法能力不适应、办案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员额法官,要求及时退出员额,推动构建员额“有进有出”的常态化运行机制。

  新京报:司法责任制改革后,过去要院庭长签发的文书,现在基本都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但是有地方法院领导认为,放权之后对案件不好管了,老百姓也担心对法官的监督弱化了、办案的质量难以保证。你认为这种担心有必要吗?

  李少平:你说的这种声音我也听到一些,认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法官的权力大了,对法官的监督弱化了,甚至以目前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和保障审判质量为由,又提出院庭长要审批把关。

  其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从来没有要求放权后弱化监督,相反对法官的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坚决不能以监督为由重搞审批制,走回头路。对一个案件的监督,首先有诉讼制度程序来保障,比如我们国家有二审制度、再审制度等;其次有来自当事人、律师及诉讼代理人最直接有效的监督,还有来自人大、政协、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新闻舆论乃至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法院内部还有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院庭长负有监督管理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的法律职责,我们还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司法活动公开透明、全程留痕。

  不能认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对法官、对案件的监督就弱化了。我们要改变过去人盯人、人盯案的传统监督模式,创新完善信息化全流程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确保司法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控辩双方提出的申请或异议法院应作处理

  新京报:近年来,一大批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很多人关心的是,在纠正个案的同时,怎么建立起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机制。

  李少平:对于冤假错案,最高法一贯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同时反思这些冤假错案的成因,要更加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加以完善,及时预防和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为此我们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同时为了解决实践中证据标准适用不统一、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文件;根据中央部署要求,我们还将重点指导上海等地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研究开发证据标准软件。

  新京报:有观点认为,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发生方面有重要作用。从法院的角度来说,怎么让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发挥实质作用?

  李少平:除了要扩大辩护覆盖范围,要想让刑事辩护发挥实质性作用,就要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真正实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法院也要更加注重依法保障辩护律师在庭审中的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对控辩双方当庭提出的申请或异议,法庭应当作出处理。要充分听取辩护律师辩护意见,注重在裁判文书中加强说理,回应辩护律师辩护意见等,切实发挥刑事辩护实质作用。

  新京报:从去年于欢案等一系列热点案件来看,民众对法治的期待越来越趋向于法理、事理、情理结合,你认为司法改革怎么回应民众的这一期待?法院如何通过司法改革打造更多的全民法治公开课?

  李少平:如果把公正的判决比作一份合格的司法产品,那么裁判文书说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份产品的质量和性价比。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关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说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法院通过建立健全积极引导法官“愿说理”、“敢说理”、“说好理”的机制,不断地优化裁判文书说理。

  像山东的于欢杀人案、河南的电梯劝烟案、河北的追逃交通肇事者案等,都是通过加强裁判文书说理,使裁判过程成为全民法治公开课,真正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

  将升级裁判文书网 扩大文书公开覆盖面

  新京报:去年8月,最高法在杭州设立了互联网法院,专门审理涉互联网的案件,目前运行情况怎么样?

  李少平:杭州互联网法院自2017年8月18日挂牌成立以来,截至今年2月底,已关联当事人的案件100%在线审理,开庭平均用时25分钟,平均审理期限48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8.5%。同样类型的案件,如果在普通法院、按传统方式审理,开庭平均要用60分钟,平均审理期限98天。

  新京报:杭州互联网法院是探索新的案件审理模式的样本,在你看来,它在运行模式方面提供了哪些可借鉴的内容?

  李少平:除了上面提到的直观的数字,杭州互联网法院创新了很多审判机制。比如它形成了一套网络诉讼平台、视频庭审机制为中心的诉讼流程和程序规则,让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执行等诉讼流程全程网络化。另外借助手机微诉讼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核验身份,在线填写起诉状,上传电子证据,完成申请立案,5分钟内就能完成立案手续。庭审也以视频的方式进行,当事人“一次都不用跑”。

  针对职业打假、网络炒信、金融机构电子借款合同审查等问题,杭州互联网法院还确立完善了裁判规则,对《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立法的制定完善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这些做法都有助于我们深化互联网法治研究,推动网络空间治理。

  新京报:在司法便民方面,最高法今天还会出台什么举措?

  李少平:在加强专业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方面,最高法今年都会有一系列的部署。另外今年我们将制定发布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说理指导意见,升级改造中国裁判文书网,不断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覆盖面,着力提升用户体验。还将建立全国法院统一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制定审判流程公开业务标准,并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司法公开深化。

  新京报记者 王梦遥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