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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携“三类股东”成功闯关并非偶然

2018年03月1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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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观察

  文灿股份成为首家携带“三类股东”成功闯关的公司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三类股东”公司的上会成功却是必然的。

  3月13日堪称是IPO公司的“吉祥日”。当天上会的亚普汽车、南京证券和文灿股份3家公司全部获通过,这是新一届“严发审委”自去年10月17日履职以来较为少见的情况。其中,作为首家携带“三类股东”成功闯关IPO的公司,文灿股份吸引了市场的高度关注。笔者认为,此举体现了证监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积极态度。

  一直以来,以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为主体的“三类股东”一直困扰着相关公司的IPO之旅。尤其是新三板挂牌公司中,不少公司都面临着“三类股东”问题。由于IPO需要对股东身份进行审核,而“三类股东”又很容易引发代持、利益输送、关联方隐藏持股、规避限售等问题,以至“三类股东”成了IPO环节的烫手山芋。过去,IPO公司对此唯恐避之不及,从审核的角度,“三类股东”也被搁置了下来。

  而在去年IPO堰塞湖的压力得以缓解的情况下,证监会将解决“三类股东”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到了工作日程中来。在今年1月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首次明确地公布了证监会对待“三类股东”问题的监管政策:一是三类股东不能成为IPO排队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二是三类股东不能存在杠杆、分级、嵌套,要求需纳入金融监管;三是层层穿透,中介机构对利益相关人在“三类股东”的持有权益方面进行核查;四是为确保能够符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要求“三类股东”对其存续期作出合理安排。

  正是基于证监会已经就“三类股东”的监管问题拿出了明确的意见,因而现在有“三类股东”的IPO公司过会,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这么看来,文灿股份成为首家携带“三类股东”成功闯关的公司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三类股东”公司的上会成功却是必然的。

  细心的人会发现,1月26日,作为首家带着“三类股东”问题直接上会的贝斯达未能闯关成功,但该公司未能闯关成功的原因并非是因为“三类股东”的缘故,而是因为开具无真实性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并进行票据融资(发生额8800万元),这才导致该公司与首家携带“三类股东”成功闯关的企业失之交臂。这个“首家”的称谓也因此落在了文灿股份的头上。它所反映出来的,是证监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种积极态度。

  当下,文灿股份携带“三类股东”成功过会,具有积极的正面作用。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在保证IPO公司信息披露准确透明的情况下,同时在严格把守IPO公司质量关的背景下,对“三类股东”问题的处置,体现了发审委的包容性。

  在“三类股东”不再成为IPO障碍的时候,有利于调动“三类股东”对有关公司的投资热情,也有利于企业发展,同时这还是引导资本脱虚向实的一种表现。

  证监会用积极的态度解决“三类股东”问题,同时还是对新三板公司以及新三板市场的一种支持,有利于新三板市场的发展。毕竟“三类股东”问题在不少新三板公司中都存在,在“三类股东”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新三板的转板。而妥善解决了“三类股东”问题之后,新三板的合规转板正常运转,有利于新三板市场正常的吐故纳新。

  □财经评论人 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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