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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说自己的国家是“山巅之城”,回到美国的建国历史就会发现,创建一个国家绝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美国的创世是在特定时空,由一群生活于特殊时代的人比较偶然创建出来的,这个建国历程持续了近三十年。可以说,美国的创世是现代民族国家构建的特殊道路。
历史学家约瑟夫·J.埃利斯是研究美国早期历史的知名学者,而他最擅长的就是讲故事,他说,“假设叙事是历史分析的最高形式,那么通过聚焦某些重大时刻,来讲述其中的故事,我就有机会遭遇并捕获我的猎物。”
在他的《美国创世记:建国历程的胜利与悲剧》中,我们能够看到美国诞生波澜壮阔的历程,在一个个鲜活故事背后,是建国的逻辑以及美国的历史基因。回顾历史,才能更好地理解当下,而美国建国历程中的经历和挫折,至今依然影响着美国的行为。
特殊时空 美国革命也是启蒙之子
美国也是革命建国,这是无可否认的,但是美国的革命与法国的革命又形成了鲜明对比,相比于法国大革命期间出现的恐怖与长期战争,美国革命显得平淡很多。埃利斯认为,美国革命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同一批人,既发动了革命,又去稳固革命成果,是不太常见的。”而能够达成这样的效果的原因,就在于美国的革命者采取了渐进革命的策略,将革命的进程延缓了,如同缓慢流过的溪流一样,避免了疾风骤雨带来的各种问题。
美国的独立战争以及后续的建国行动,是在一个特殊时空下进行的。从时间来说,美国革命也是启蒙之子,美洲大陆虽然远离欧洲,但是在文化和思想上是一脉相承的。美国的大学要比美国的历史更加久远,亚当斯就是哈佛大学毕业的,精通历史与政治。启蒙运动也意味着贵族政治的衰落,美国没有贵族政治的羁绊,而启蒙的命题是解放,尤其是精英阶层对自由的追求,民主政治还不是主流。美国革命发生在后贵族时代和民主政治时代的转折点上,因而,革命者可以进行一场观念的实验和建国的试验。
从空间来说,新大陆意味着广袤的土地。广阔的空间意味着很多矛盾都可以被疏解,甚至是抵消,生存空间对新大陆的挑战远远没有旧大陆那么严峻。而新大陆的广袤也给革命者带来巨大的优势,那就是可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尤其是远离旧大陆,即便军事力量比较孱弱,依然可以用空间来消耗欧洲列强的能量,从英国到法国,帝国的雄心和意志最终消弭于北美大陆的广袤之中。
而进行独立战争的那一群人,后来他们被供奉为“国父”,包括华盛顿、亚当斯、杰斐逊、麦迪逊等等,他们虽然并不是欧洲式的贵族,但是自视为新大陆的贵族。革命与反叛的激情与意识,让美国革命可以与旧大陆的纷争与政治保持一定的距离,而这些经过启蒙洗礼的人们,对于古典共和国有着精深的理解。他们不仅是要在新大陆进行一场独立战争,还要创建一个共和国。现在来看,这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情,甚至变成了常识,但是在18世纪中后期,世界还是君主国的世界,共和国只是停留在久远的历史之中,而罗马共和国从政治秩序来说并不是成功的案例。
美国打败了当时的世界强国,取得了独立;创建了一个世俗的国家;在广阔的大陆上建立了一个共和国;建立了新的稳定的联邦制度。这些成就几乎就是美国政治的密码,在今天已经成为教科书上的知识,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时空中,这些并不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是离经叛道的。十三块殖民地怎么可能打败刚刚赢得七年战争的“日不落帝国”呢?
在宗教信仰盛行的时代,世俗国家要维系稳定的秩序并不容易,依靠宗教的纽带才能将上帝的子民整合到一起,世俗的秩序最终通过民族主义这一“想象的共同体”才能保持凝聚力。至于在一个大陆建立共和国,也是前所未有的,共和国只有在一个“熟人社会”才能存在,而主权在理论上就是不可分割的。而这些看似不可能的事情,美国的建国者都做到了。
独立战争 文人领军的传统
美国革命现在来看似乎是一种必然,但是从独立战争之后,大英帝国在后来的一百多年里依然是世界霸主,而且大英帝国此后并没有与诸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殖民地翻脸,英联邦作为一种形式依然存在,英国女王还是一些前殖民地国家的元首。两相比照,美国革命似乎又是特例。埃利斯认为,美国独立战争其实是大英帝国政策的失误,如果英国能够将主权视为可以共享,并在国王之下设立多个议会,那么革命就可以避免。
英国在七年战争之后欠了钱,希望可以从新大陆多收税,这似乎也无可厚非,但是殖民地人民提出“无代表不纳税”,这一口号背后其实是一场宪政危机。亚当斯认为,美利坚的利益不由英国议会代表,而是由殖民地立法机构代表,只有这个机构能够合理地为美利坚的利益讲话,因为只有殖民地机构的代表们,是通过适当方式选出来负责这一事宜的。
从1775年到1776年7月间,第二次大陆会议反复提到:解决方案就是共享主权,北美殖民地依然是大英帝国的忠诚子民,但保留对自己内部事务的控制。而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和议会僵化的思维,断送了这样的机会,1775年6月18日,邦克山之战基本结束了温和派和激进派之间的争吵,革命几乎不可避免,一是找不到和平谈判的途径;二是英军损失惨重,打破了不可战胜的神话,激励了美国走向革命战争之路。
革命战争也要遵循战争的逻辑,那就是暴力的螺旋上升,也是意志的终极较量。美国独立战争激发了殖民地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不管谁强迫他们必须做什么,都会遇到这一精神的憎恨和抵抗”。但是,仅仅依靠这种情感并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尤其是面对英国这样一支职业军队。作为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的军事经验也严重不足,大陆军不能是业余军队,而只有像英国军队一样才能打败对方。华盛顿面临着独立战争的悖论:这支军队的成功事实上依赖于慢慢灌输一套纪律,而这套纪律看起来正好和美国革命的价值观相反。但是为了赢得革命战争就需要采取措施,创建一支常备军,建立有效的后勤补给制度,甚至在农村地区与英军一样进行掠夺。
大陆军是创建新生国家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在战争中,大陆军形成了一种国家主义精神和认知,尤其是大陆军中的军官阶层形成了“兄弟连”。只有通过一个全权的国家,才能解决大陆军面临的问题。华盛顿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奠定了美国的军政关系,他虽然是大陆军总司令,但一直接受大陆会议以及各州议会的领导,确立了文人领军的传统。而战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让邦联政府的弱点暴露无遗,革命的精神和价值观并不足以建立一个稳定的国家。1776年精神最终被1787年精神超越,通过立宪,美国革命的成果得以升华。
政治辩论 奠定第一个现代共和国
相比于美国独立战争,1787年的立宪似乎并不受历史学的关注,但是《联邦党人文集》已经成为政治学的经典,这是一部为了批准宪法而进行辩论的檄文集,虽然是急就章,但见证了美利坚合众国的创世过程。
制宪会议结束后的10个月,美国历史上影响最为深远、后果最为重大的政治辩论,席卷联邦各州。当辩论接近尾声,华盛顿将这充分与开放的辩论描述为另一个“活生生的奇迹”,堪与战胜英国军队相提并论。这一奇迹就是,在新大陆居然可以人为建立一个超大型的共和国,这在当时是不可想象的。联邦党人的代表麦迪逊提出扩展的共和国的理论,也就是说共和国的规模可以减少阴谋,而党派之争形成的制衡在客观上有助于共和国稳定。
制宪会议及其后续辩论的主线并不是民主,而是州权与联邦权力,到底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可以保障自由,构成这个国家的单位到底是州,还是人民。最终形成了一种妥协,除了三权分立之外,更重要的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制衡,也就是后来所说的“联邦制”。
“美利坚合众国”这个概念本身就内含着妥协,合众的国,还是合的众国,这样的争论一直存在。而麦迪逊将这一妥协进行了理论总结和升华,“主权既是共享的,也是分离的,这个论点的天才之处在于,把制宪会议上达成的全然务实但政治上令人痛苦的妥协,提升到新颖的政治发现的高度:政府并非为了提供答案,而是提供框架,在其中持续辩论重要议题。”可以说,美国宪法构成了一个开放的系统,从而可以随着时空转换而不断改进,实现渐进的演化。
这一弹性开放的系统,让美国成为第一个稳定的现代共和国,虽然建国之初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挑战,但是并没有出现倾覆。只是建国者们并没有考虑到种族与国家之间的问题,创建了一个白人的共和国,奴隶制毫发无损,他们也没有计划黑人和白人可以共处于一个国家,尤其是杰斐逊总统的路易斯安那购地案,让奴隶制如癌症一样蔓延,共和国成了“分裂之家”。最终通过一场血腥的内战,才解决了建国者留下的巨大漏洞。
□孙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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