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等7省市公开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案件问责情况,问责厅级干部1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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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邓琦实习生余华尊)昨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显示,7省(市)共问责104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
湖北省问责人数最多
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9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严肃问责。
从问责人数情况看,7省(市)共问责104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厅级干部159人(正厅级干部56人),处级干部464人(正处级干部246人)。
分省(市)情况来看,北京市问责98人,其中厅级干部17人,处级干部47人;上海市问责71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24人;湖北省问责221人,其中厅级干部26人,处级干部113人;广东省问责207人,其中厅级干部21人,处级干部83人;重庆市问责79人,其中厅级干部28人,处级干部19人;陕西省问责154人,其中厅级干部26人,处级干部74人;甘肃省问责21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正省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33人,处级干部104人。
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从具体问责情形看,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诫勉211人,党纪政务处分777人,组织处理49人(次),通报问责2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组织审查1人,其他处理10人。被问责的省部级、厅级干部中,诫勉41人,党纪处分70人,政务处分29人,组织处理20人(次),其他处理2人。
从问责人员分布看,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36人,地方政府209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44人,国有企业107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员52人。
从移交问题分析,涉及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占比约40%;涉及违规决策、违法审批等乱作为问题占比约30%;涉及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推诿扯皮,导致失职失责问题占比约25%,其他有关问题占比约5%。
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督察整改工作加强调度,对存在问题的地区不定期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不达目的绝不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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