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沈阳被指性侵女生致对方自杀,涉事院校回应;上海师范大学终止沈阳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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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1998年对沈阳做出过行政处分”追踪
4月5日,前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沈阳,被公开举报性侵一名1995级女生,并导致后者于1998年3月自杀。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继前日沈阳的前工作单位北京大学、现工作单位南京大学对此事进行回应后(新京报昨日报道),昨日,沈阳所在的南京大学文学院也对此事发布公开声明,称沈阳已不适合继续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建议其辞职。
此外,去年7月签署协议引进沈阳的上海师范大学同日发声,表示将终止与沈阳签署的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上海师范大学 终止沈阳兼职聘任协议
4月7日下午,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官方微信发布声明称,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师德问题“一票否决”的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建议并经人事部门讨论决定,从当天起终止2017年7月与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签订的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该声明提到,上海师范大学始终把“为人师表”作为第一要义,把“厚德”作为师生共同秉承的校训。无论对校内教师还是校外兼职人员,学校都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聘任的首要条件,对于有悖师德者,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以维护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校园的文明环境。
南京大学文学院 建议沈阳辞去教职
4月7日上午,南京大学文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回应教授沈阳被举报一事称,对沈阳的人才引进工作存在错误,沈阳已不适合在南大文学院继续工作。南京大学文学院经讨论,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职。
南京大学文学院声明称:沈阳在调动工作的过程中隐瞒事实,存在职业道德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沈阳未能以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
沈阳目前处于等待核查和调查的阶段。在此阶段,停止沈阳从事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
北京大学的处分已经证实沈阳的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任何处分都不能代表事实的消亡。南京大学文学院应该及时纠正人才引进工作的错误,坚持以师德为上的原则,重新审核沈阳的师德师风是否符合南京大学文学院全体同仁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这个共同体的认同。南京大学文学院认为:他不符合。
网络的议论已经严重影响南京大学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术声誉。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
■ 回顾
沈阳被举报性侵女生 北大、南大回应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公开回应前北大教授沈阳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一事称,学校立即复核,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经查1998年对沈阳做出过行政处分。
北大官方表示,学校对此事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北京大学称,经查阅资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4月6日晚间,南京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对现任南大文学院教授沈阳被举报一事作出回应。
通报中称,从4月5日开始,网络上出现关于沈阳教授有关问题的反映,南京大学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此事进行研判,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南京大学称,将绝不姑息任何师德、师风败坏问题。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煜 贾世煜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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