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职能调整的部门参照原办法公开预算;整体职能整合的部门须公开原部门预算
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据新华社统计,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超过80个。
机构改革中,有的部门部分职能划转,有的部门整体划转不再保留,改革后中央部门首次公布预算会有哪些新变化?据悉,今年财政部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在预算批复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办法,相应的部门预算公开形式有所变化。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主要分为三类情况,分别是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涉及个别职能划出、划入的中央部门,涉及整体职能整合的中央部门。其中,对于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如教育部,继续比照2017年公开办法,公开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需要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名词解释等。而剩下两类部门,则采取了不同的办法。
该负责人特别说明,机构改革过程中,已具备条件的部门都将按预算法规定在4月13日公开部门预算。
个别职能划出划入 参照不涉改革部门公开预算
上述负责人介绍,涉及个别职能划出、划入的中央部门,如财政部、审计署等,参照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公开本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需要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名词解释等。其中,涉及职能调整和预算事项变化的,在公开部门职能和预算收支情况时,对机构改革和执行中的预算变化情况作出说明。
水利部部门预算中提到了机构改革前的情况。机构改革之后,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水利部2018年部门预算显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899.94万元,包括:原水利部8483.39万元,原三峡办169.89万元,原南水北调办246.66万元。同时公布的原水利部和原三峡办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均提到三峡工程。
记者注意到,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表示,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涉及职能调整的部门也提到,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相关职能正在调整之中。
此次机构改革中,国家发改委的部分职能“瘦身”,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将整合并入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将整合并入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等。从收支预算来看,国家发改委2018总收支预算227508.62万,2017为211151.06万,略有增加。不过,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7.7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
整体职能整合 各部门须分别公开原部门预算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涉及整体职能整合的中央部门,如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不再公开改革前的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但要对机构改革以及整合后部门预算汇总情况作出说明,并分别公开原部门预算,包括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需要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
记者发现,重新组建的部门,一般预算中先介绍预算收支总情况,然后分别公开原部门的预算。
如重新组建的科技部,此次公布的部门收入和支出预算含原科技部和原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本年度预算。其中,部门收支总数4228205.94万元,包括:原科学技术部部门总收支4103131.3万元;原国家外国专家局部门总收支125074.64万元。
新组建的文化和旅游部2018年总收支预算为929719.65万元,包括原文化部总收支852711万元和原国家旅游局总收支77008.65万元。
应急管理部公布的总收支预算为740084.12万元,均为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门总收支。不过机构改革显示,除了安监总局,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等多个部门的相关职责也并入了应急管理部。据其介绍,目前正在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及时将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不过,税务总局公布的为改革前的部门预算。此次机构改革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税务总局介绍,目前,有关方案正在研究起草,须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2018年地税系统预算由地方财政安排,按当地政府要求公开,国税系统部门预算按照财政部要求由税务总局公开。
新京报记者 沙璐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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