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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四部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

2018年04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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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近日,北京市教委、民政局等四部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无证无照实际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等乱象和行为进行治理,要求中小学校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

  治理无证无照实际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

  《实施方案》确定了三方面的主要任务。治理行业乱象方面内容包括:无证无照实际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教育培训等相关内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实际从事教育培训经营活动的机构;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将主要规范治理:办学方向、教学内容、办学行为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管理混乱,提供虚假资质、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抽逃办学资金、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管理混乱,提供虚假资质、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抽逃办学资金、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另外,在消除安全隐患方面,将主要规范治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

  各区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根据安排,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中小学校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2018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其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抓紧研究制定《北京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北京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做好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支持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同时,还将建立市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信息公开制度。各区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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