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股论市
H股“全流通”是局部性的,因此,全流通影响也是局部性的。H股“全流通”没有“对价”规定,使得行情上涨缺少推动力。
经证监会批准,中国结算和深交所4月20日联合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并施行。这意味着H股“全流通”试点正式启幕。
自去年末证监会宣布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决定之后,何时开启试点、首家试点公司花落谁家成为悬念。如今,一切水落石出。
推动H股“全流通”,一方面,有利于解决H股上市公司“同股不同权”问题,让其原始股东拥有股份流通权利;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加香港市场对内地企业的吸引力,在原始股东持股不能上市流通的背景下,他们对企业赴港上市积极性不高。
因此,如果H股“全流通”顺利推行,将利于增加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热情,也将利于增加H股公司流动性,可以为市场化的资本运作(如上市公司收购)创造条件。因此,H股“全流通”对香港市场是较大利好。
尽管如此,H股“全流通”的意义与A股全流通的意义并不能相提并论。虽然面对H股“全流通”试点出台,有业内人士将其与2005年的A股全流通改革相类比。但实际上,二者之间没有可比性。
首先,A股全流通是全局性的,而H股“全流通”则是局部的。A股全流通针对的是每一家上市公司,因为这些公司在2005年以前都存在着股权分置问题,一部分股份可以流通,一部分股份则不能。所以,当时A股进行股权分置改革适用于每一家上市公司,是全局性的。
而H股“全流通”则是局部的。一方面,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另一方面,即便是试点结束推广开来,H股“全流通”也主要限于纯H股公司,而H+A公司的全流通问题,基本通过A股全流通来解决。也就是说,A股全流通改革解决了H+A公司的全流通问题。此外,相对于整个港股来说,H股只是局部。而且,绝大多数港股的股份本身就是全流通的。
其次,A股全流通有着明显的“中国特色”,即“流通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利。这一对价比例总体上为10:3,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对价。而H股“全流通”,未必有“流通对价”。至少从目前的相关规定来看,尚无“对价”支付说法。毕竟香港市场本身就已全流通,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市场整体较为理性,股价定位也不高。此种情况下,即便H股“全流通”亦不会给市场带来太大冲击,因此,H股“全流通”也就很难有“对价”补偿。
基于以上两点,笔者认为,H股“全流通”很难重演A股全流通带来牛市的故事。相反,因为H股只能局部全流通导致流通股本增加,反而可能导致股价重心下移。全局性的A股全流通普遍有对价支付,有股价上涨推动力。此外,全流通的股份又有1年甚至是3年以上锁定期,为市场炒作腾出了时间窗口。所以,A股全流通引发了A股市场2006年2007年的大牛市行情,但H股“全流通”则不会有这种“全流通牛市”的出现。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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