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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论坛
对一些违法行为,志愿者查得到,监管部门查不到;志愿者提供线索,监管人员却扑了空——这样的场景,本不该发生。
据媒体报道,有环保志愿者22日上午在北京昌平区沙河一处市集上发现有许多摊贩贩卖野生鸟类,遂向森林公安举报。可在森林公安赶到之前,有两名身着“市场管理”字样制服的工作人员上前提醒摊贩离开。森林公安赶到时,仅少数鸟贩还在现场。
很难想象,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趋严的今天,这样的野鸟黑市依旧公然存在;更让人气愤的是,野鸟黑市还有如此灵敏的“耳朵”,时刻捕捉着执法者的风吹草动,随时随地便可从“阵地战”转向“游击战”。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根据志愿者的现场探访,所售鸟类应包括黄雀、红喉歌鸲、沼泽山雀、煤山雀、黑尾蜡嘴雀等。
据悉,这几种鸟均名列《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之中,系“三有保护动物”。而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可再严肃的法律条款,倘若没有严格、严厉的执法,也难以形成对违法犯罪的有力震慑和打击。
志愿者提供的视频显示,身着“市场管理”制服的两人先后对摊贩说“森林公安该过来抄了”“大哥,有人举报了”。目前还不知道身着“市场管理”制服者究竟是谁。报道中提到,“园林绿化局方面已经从森林公安方面获悉了有疑似市场保安的人向鸟贩做出提醒的消息,初步确认并非是由森林公安向这些人泄露了消息。”也就是说,这二人疑似市场保安。他们又究竟姓甚名谁,对鸟贩庇护了多久……在有视频为证的情况下,按图索骥查清其身份,并非难事。
问题来了:就算是保安,他们又怎么知道有人举报了、“森林公安该过来抄了”?按理说,“点对点”报警消息流通会呈现“闭路”结构,轻易不会有第三方知情。可这些人信息掌握得这么准,难免让人怀疑有“消息灵通人士”走漏了风声,或者说泄露了接警处警信息。
在更确切的调查结果出炉前,我们无法肯定,这究竟是不是一出《无间道》,但不论是谁走漏了消息,通风报信者无疑也成了违法者的帮凶。
对一些违法行为,志愿者查得到,监管部门查不到;志愿者提供线索,监管人员却扑了空——这样的场景,本不该发生。目前,森林公安已介入调查。希望调查结果能够及时公开,并根据结果严肃追责,以回应民众的疑问。
□思凝(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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