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发文,提出原则上不采取责令律师退出法庭或者强行带出法庭措施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昨日,记者从司法部获悉,最高法、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根据规定,律师不得以维权为由干扰庭审的正常进行,不得通过网络以自己名义或通过其他人、媒体发表声明、公开信、敦促书等炒作案件。
记者了解到,《通知》是专门针对庭审环节律师权利保障和行为规范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
在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方面,《通知》明确,法官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律师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
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律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庭规则、法庭纪律的,应当依法给予警告、训诫等,确有必要时可以休庭处置,原则上不采取责令律师退出法庭或者强行带出法庭措施。
《通知》还对律师在参与庭审活动中的行为规范作出了规定。律师认为法官侵犯其诉讼权利的,应当在庭审结束后,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不得以维权为由干扰庭审的正常进行,不得通过网络以自己名义或通过其他人、媒体发表声明、公开信、敦促书等炒作案件。
按照《通知》规定,律师认为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答复律师本人,同时通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应当公布结果。
法院认为律师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提出司法建议,并移交庭审录音录像、庭审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应配合、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 声音
“完善维护律师执业权联动处置机制”
《通知》出台后,为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维权惩戒工作,4月23日至24日,司法部、全国律协举办了全国律师维权惩戒工作专题研讨班。来自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分管厅(局)长、律师管理处处长、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共150多人参加了研讨班。
司法部副部长、律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熊选国在研讨班上说,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不仅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而且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反映着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程度。律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不仅影响律师职业的整体形象,而且关系到国家法律能否得到正确实施,影响着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熊选国要求,要完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畅通律师投诉、申诉、控告渠道,做到有求必应、有诉必理,及时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行为,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便利。同时,要严格依法开展惩戒工作,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各类违规违法作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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