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传统电信增值服务早已日薄西山了,甚至电信运营本身的垄断红利也在枯竭,但“霸王硬上弓”式的服务陷阱还在继续。
深圳的消费者王女士致电中国电信客服投诉称,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2017年11月开始,她连续4个月被扣了两项服务收费——七彩铃音月使用费和七彩铃音-SP彩铃通讯费,每月共计15元。经过反复沟通,客服最终同意取消,并承诺返还之前多收取的费用。像王女士这样,被通信运营商“强制消费”开通“影子服务”的案例并不鲜见。“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大量“影子服务”的收费纠纷,源于运营商的电话外呼营销。
被电信运营商莫明其妙地“开通业务”,被稀里糊涂地扣了钱,可更糟糕的是,涉事电信运营商却拒不认错。一位内部人士称:客服经常给用户设套,一旦用户不经意说了“好的”或者类似同意的表述,就会被电话录音作为开通业务的“凭证”。
“影子服务”的陷阱,说复杂也不复杂,不过是未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打闷包”、搞套路。但一些电信运营商一方独大,利用信息不对等、主动扣款的支付优势,在交易上搞了太多的小动作,普通消费者有时想要个明白账,却很困难。
以定制彩铃、有偿短信服务的电信增值服务早在2000年前后,就被媒体不断曝出乱象丛生。如今将近20年过去,随着移动通讯时代的到来,传统电信增值服务早已日薄西山了,甚至电信运营本身的垄断红利也在枯竭,但让人想不到,这种“霸王硬上弓”式的服务陷阱还在继续。
“手机报1个月免费体验”“免费赠送彩铃3个月”……先以免费体验为由,诱导消费者开通,然后自动转为收费,成为收费陷阱。彩铃服务都快绝迹于江湖了,但是“影子服务”这么古老的问题,却还是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其实,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之外,早在2012年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已经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从这一点说,不请自到的营销短信、外呼营销本身就是违法的。更不要说,搞种种“霸王硬上弓”,在未明示合同主要内容的情况下,就忽悠消费者开通业务。
国家早就明文规定:开通电信业务严格执行“二次确认”程序。包括之前媒体曝光的“收到烦人垃圾短信退订回复T没用!”的问题,早在前几年国家工信部也明确相关的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令、部门的规章,都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可为什么十几年治不了泛滥的电信“影子服务”问题呢?
这不该是无解的疑问。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搞出“影子服务”陷阱,本身就是电信运营商的违规操作。鉴于此,有必要对有关责任方科以重罚,而不是让消费者“祈求式维权”。无论如何,这个“破窗效应”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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