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最高法提供“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有利于各级法院在判案过程中拆解那些惯用规避法律的“花招”,厘清法律责任,说到底也是在保护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布全国法院第二批征收拆迁典型案例,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好此类案件提供一定的裁判示范,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社会公众依法诉讼、依法维权。
最高法发布“征收拆迁典型案例”,主要目的还是为各地法院提供一定的裁判示范。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征收拆迁案件中,原告和被告,力量往往是不对等的,最常见的情况是,单个的公民需直面强大的地方政府机构。从这个角度来说,最高法发布“征收拆迁典型案例”,对于那些至今依然片面追求行政效率、短期经济政绩的地方政府,以及忽视公民物权、个人尊严、法律诉讼权的极个别官员而言,也许更具有警示意义。
从最高法提供的一些“征收拆迁典型案例”中也不难发现,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相对于个人,一些地方政府机构显然具有更强的能力逃避法律的约束。
比如,案例中提到,有些地方政府机构,征收拆迁产生纠纷之后,往往会声称自己并未亲自参与过,或仅仅是目击者。实际上,现实生活中,这种地方政府机构躲在背后“默默观察”,让开发商或者其他社会人员参与拆迁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一来是为了背后操纵,二来也是为了逃避事后的法律追责。这种伎俩常常造成取证困难,也让个人找不准责任主体。
再比如,最高法提供的案例中显示,一些地方政府机构还会在房屋评定上“玩猫腻”。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常出现地方政府与个人在补偿数额或其他问题上协商无果的情况。此时,往往会阻碍征收拆迁的进程。一些地方政府急于求成,则想着利用手里的权力,组织所谓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将公民个人的房屋评定为“危房”,然后再以此为由实施强拆。
实际上,类似企图规避法律约束的“花招”还有不少,以至于出现“意外式”拆迁、“株连式”拆迁、“骚扰式”拆迁等怪象。甚至,在法庭判定一些地方政府征收拆迁属于违法的情况下,也不愿意真心诚意履行“赔偿”,而是以“补偿”替代,企图逃避承担违法后果。
如此变着花样规避和违背法律,看似聪明,但对于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显然是极大的损害。最高法提供“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有利于各级法院在判案过程中拆解那些惯用规避法律的“花招”,厘清法律责任,说到底也是在保护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这些年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法规条例相继出台后,一些恶性的征收拆迁案件有所收敛。但最高法提供的数据表明,征收拆迁领域中依然存在大量矛盾纠纷,而且从近三年的数据来看,征收拆迁案件还有不断增多的趋势。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征收拆迁类诉讼为39000件,占当年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17%。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法发布“征收拆迁典型案例”,也是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的。
其实,每一个个案的判决都是法律精神的体现。在最高法发布的“征收拆迁典型案例”之外,过去也出现过“国务院裁定农民‘告赢’省政府”、“居民遭区政府强拆,最高法责令赔偿”等颇有警示意义的个案。我们期望这些个案能释放出应有的法治意义,也期望它们能帮助我们认识保护公民个人权益、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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