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肇事者为15岁少年,心智仍未成熟,尽管已“犯错”,但社会对他还是要多包容,而非一味谴责。
最近,杭州黄女士的宝马车被一辆送快递的三轮车撞了。15岁的少年王某当时正低头看手机。虽然黄女士一直按喇叭,甚至停下车来,但男孩还是没反应过来撞向了宝马,把前车灯撞碎了。
交警判王某负主要责任,维修费用需要4000元,当天为了能赎回三轮车,王某哥哥所在快递公司的网点经理支付了1000元。但剩下的3000元,虽然王某哥哥答应一周内凑齐还上,但却变得有些“棘手”。
时隔多天后,黄女士向王某索要剩余的钱,却被对方怼了回来:“你这么有钱,你也不差这点钱,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赔,上次撞了保时捷都没有赔这么多,你为什么让我赔这么多。”
此事被当地媒体报道后,引发强烈关注。不过,想象中的“集体仇富”情节并没有上演,网上却是对这名宝马车主一边倒的支持。
平心而论,18岁的哥哥带着15岁的弟弟在外打工,一个星期前刚找到这份快递工作,工资都还没有,要支出这么一笔钱,的确有困难。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背景——或贫困或富裕,但并不影响我们对事实的认定和是非对错的判断。
在撞宝马车的这一事件中,自己只顾玩手机撞了人家的车,就该照价赔偿,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这既是常识,也是经过了交警依法处理后的责任认定。拿自己的穷来当借口,回避赔偿责任,显然不应该。
黄女士在采访中的回应也有理有节:“我也可以不要求他赔偿,但是犯了错误之后,以我穷,就不应该问我要赔偿,这个理念,让我很气愤,所以我这个必须要经过正常法律途径,还有媒体,让更多的人知道,不能道德绑架。”
现实生活中,类似“道德绑架”的情况并不鲜见。有年轻人没给老人让座被指责——这是“我老我有理”;有人好心借给朋友钱,往回要时被嫌“小气”——这是“我穷我有理”。
用一句话来说:强者必须照顾弱者,不能拒绝,拒绝就是理亏;弱者理应受到优待,没有什么原因,非要有原因的话就是:我弱。
这种“道德绑架”偏离了正常认识、解决问题的轨道,本质上是在用价值判断来裹挟事实判断。
“不让你赔是情分,让你赔是本分”——豪车车主也好,三轮车司机也罢,无论哪方利益受损,依法追偿是每个车主的正当权益。
同情弱者本是一个健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但弱者也不宜将自己的身份不断强化,并试图以“弱者”之名裹挟他人的意愿。
就此事而言,无论是舆论还是当事人,对此也应该持有包容的态度。
毕竟,肇事者还是一个15岁少年。未成年人心智仍未成熟,不懂人情世故,也是正常,因而,对于他的心态和观念,大家要做的不应该是谴责,而是帮助。
□嘉木(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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