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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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8年06月0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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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期药品回收”还需更多有心人

  据报道,今年3月中旬,国内首个“全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联盟”成立,尝试以技术力量驱动环保与公益,给百姓家中的过期药找到“好归宿”。这个联盟成立后,居民只要用手机扫个码,就能一键召唤快递小哥免费上门回收过期药品。然而,这样的好事只持续了约1个月就结束了。

  过期药品回收,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一些企业勇挑重担,共同成立药品回收联盟,本身值得鼓励,如今公益行动戛然而止,让人倍感遗憾。由此可见,药品回收难题的确很难化解。

  据相关参与的企业表示,“终止免费上门回收,最大因素就是成本过高”。确实,药品回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所需要的回收资金很大,单纯依赖公益性捐助很难持久。但无论如何,公众不希望过期药回收活动就此成“绝响”,这次失败也是为未来完善机制提供经验,希望有更多有志于此的企业参与进来。

  □罗志华(医生)

  相信“零元购物”,你就输了

  据报道,花1.5万元购买所谓的土特产“野山参”,当场返还3000元红利。过后,购买人可以持购物凭证领回1.5万元购物款。广西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零元购物”经营模式,致上百人被骗走400余万元,有100多人无法退款。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两名公司负责人高某和梁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零元购物”这块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谁信谁就输了,不被砸破头才怪。其实识破一个骗局,依赖常识就可以了,所谓无利不起早,哪有商人故意做亏本买卖的呢?但从骗子骗取的人数来看,还真有不少人上当呢。

  这也是一个提醒,遇到类似所谓的买卖,消费者最好还是捂紧口袋。对于投资、买卖,安全性都要放在首位,不考虑安全的投资和买卖,都可能是个黑洞。

  □卞广春(职员)

  “提前预交物业费”是霸王条款

  据报道,必须先交物业费,否则就不能领钥匙,这是许多地方都流行的不合理的“潜规则”。而家住苏州的赵先生则因为坚持“不从”,导致交房五年后才通过诉讼途径拿到新房钥匙。尔后,物业公司又将他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五年间的物业费和违约金共计4万元左右。当地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近日,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物业费”,是物业公司为住户提供服务后,住户才应缴纳的费用。业主都还没有住进去,凭什么要收取服务费?所谓提前预交物业费,属于“霸王条款”。不过生活中,很多业主明知不合理,但为了尽快住进新房,也就不计较了。但这并不代表其具有合理性。

  赵先生为坚持原则,付出了五年不能住进新房的代价。但他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足见其是正确的。其实我们都需有维护自己权益的勇气,否则潜规则只会越来越多。

  评论投稿信箱:shepingbj@vip.sina.com shepingbj@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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