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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凤雅事件”:别把责任推给她家人

2018年06月0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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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山之石

  

  小风雅的离开,揭开了在公共舆论中失语的底层家庭困境、揭开了社会公益专业度的匮乏,更揭开了公共救助体系在个案上的无力。

  据媒体报道,河南太康县小凤雅母亲被疑诈捐案件,闹得沸沸扬扬,这大概是继“罗尔事件”之后最为沸腾的慈善事件。在事实逐步澄清、责任逐步厘清、界限逐渐划清的过程中,小凤雅的家人、志愿者、捐款者、造谣者、自媒体等等,涉及的各方都受到了社会的审视和舆论的褒贬。

  应该苛责小凤雅家人吗

  目前,随着媒体的进一步报道,矛头似乎从一开始的小凤雅家人,转向个别志愿者和公益组织,如今似乎又转回了小凤雅家人身上。

  有媒体报道质疑小凤雅的爷爷,在一个时日不久的孙女和尚未结婚的儿子之间,他选择了后者。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或者应该苛责这家人吗?

  或许可以说,小凤雅事件也暴露了农村和城市人之间的认知鸿沟。在小凤雅妈妈杨美芹所在的村子,人们以为癌症就是治不好的疾病,因为周遭患癌的邻居“没有一个人活下来了。”

  而对于小凤雅的爷爷王太友而言,按照农村的习俗,“不管两代人”,爷爷是可以不管孙子辈的,所以他给儿子筹备婚事在农村人看来也正常。而对于小凤雅一家来说,留有少量家底去为一大家子人的生计去垫底,设身处地去想想,也可以理解。所以,在这件事上给小凤雅家人贴上“见死不救”“重男轻女”标签,对他们来说也难言公平。

  置身于这种环境,或许只能用“农村家庭的残酷现实”来形容。身为旁观者,我们很难去苛求这样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小凤雅家人的选择在常人范围之内,有遗憾、有愧疚,那是他们所应该承受的,这也是很多人会经常面对的人性煎熬。

  在我们忙着去为小凤雅之死树立各种靶子的同时,似乎遗忘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也即,我们该如何救助底层社会中类似小凤雅这样的儿童?

  政府救助机制待完善

  在整个事件中,有一方重要的当事者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那就是地方政府。

  之于类似事件,农村的现实是,除了富甲一方的村子,大多数村子没有多大的救助能力,在有了重大的需要救济的事件之时,还是由地方政府出面。就像“小凤雅”事件,依照正常的逻辑来讲,“大病医保”应该对此有所覆盖。然而,据新京报报道,王太友称,王凤雅在2017年查出眼癌之前已经办了新农合,但是要到2018年1月1日才能报销。这对于急需救命钱的这一家人来说,无疑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对于病情恶化迅速的肿瘤患者,更是难以承受之重。

  除了时间限制,新农合在异地报销、报销种类方面也存在限制。也就是说,现行的“大病医保”为小凤雅这种农村贫困重大疾病人员承担的兜底作用还远不够。

  而当这个家庭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之时,涉事地方政府应有救济渠道。退一步讲,即使不去追究任何人的责任,涉事地方政府也该对需要补齐的公共管理职能有所行动。与小凤雅一家相似的遭遇,不可能只是这个社会的孤例。

  慈善一类的社会性救济再重要,单次事件的救助数额再巨大,就社会整体而言,也只是补助性的、辅助性的——覆盖面有限,偶然性很大,可以期待但不能依赖,能够发挥主力作用的只能是制度性救济。

  无论从怎样的角度看,小凤雅事件都是一起悲剧。在这个悲剧里,我们见证了一个小生命最后的挣扎和逝去。她的离开,揭开了在公共舆论中失语的底层家庭困境、揭开了社会公益专业度的匮乏,更揭开了公共救助体系在个案上的无力。

  所以,与其努力去寻找所有蛛丝马迹印证这家人如何“重男轻女”,不如去探讨,面对下一个小凤雅,地方政府、社会、家人该如何应对。

  □任孟山(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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