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毒糖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新京报记者独家专访蒙冤者李锦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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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不要哭,哥哥高兴点”。李锦莲的妹妹一边哭着扑到他怀里,一边念叨着。6月1日晚10时45分许,李锦莲在江西省遂川县与三个弟弟一个妹妹相聚。19年未见的兄妹几人,再见时已是白发苍苍。
当天下午,江西省高院对“毒糖杀人案”再审宣判。法院以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审裁判,改判李锦莲无罪。
李锦莲已服刑19年——1998年,这位遂川县村民被控投放加有老鼠药的奶糖,致同村两名孩童死亡,在经过一审、终审后,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011年,该案被最高法调卷审查后,江西高院决定再审,但结果仍为死缓。
李锦莲及家人和代理人持续申诉,案件经最高检提出再审建议后,最高法于2017年指令江西高院对该案再审。2018年5月18日,案件第二次再审在江西省高院开庭。
19年后兄妹重逢痛哭
6月1日晚近11时,69岁的李锦莲在女儿李春兰陪同下,从南昌到达遂川县。街道昏暗的灯光下,几个人伫立街边,看到有车经过迟疑着靠上前,李春兰摇下车窗喊了声“姑姑”,几人赶快上前奔向车门。
被搀扶着的李锦莲下车便与弟弟妹妹抱在一起,几个五六十岁的人哭做一团,妹妹边哭边劝哥哥要开心,几个弟弟哭着说“对不起”,这么多年没能去监狱探望,而李锦莲也泣不成声:“你们为啥不去看我,是不是因为这事看不起我!”
回到妹妹家,兄妹几人情绪逐渐平稳,大家找了间大排档,一边吃,一边闲聊往事。“你以前很能喝的啊”,弟弟说以前和李锦莲两个人能喝一瓶白酒,但如今他摆摆手,让弟弟倒了一小杯啤酒。
兄妹几人围着李锦莲不停地感叹:“他以前是我们当中身体最壮的,现在真是瘦了好多”。
女儿忙申诉至今未成家
看到父亲与家人团聚,44岁的李春兰也十分感慨,她说,父亲在监狱的十几年间,家中亲戚没有聚过:“人家过年欢天喜地,我家日日流泪,怎么聚啊!”
李春兰说,出狱后父亲做的第一件事是洗了澡,她发现父亲身上的肋骨清晰可见,觉得很辛酸。她本想安排父亲在南昌多呆一晚,与律师商量国家赔偿的事情,但判决无罪后,她与父亲就上了一辆汽车,被送往老家遂川县。
“以后不再想四处漂泊打零工,希望在固定的地方安顿下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李春兰随即又表示,这么多年都在为父亲申诉奔波,现在突然不用忙碌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做什么。
至于成家问题,李春兰说心里很没底,毕竟已经过了适婚年龄。“我以前是县里女孩子学历比较高的,想找很容易。”但时至今日,她已经没有了往昔的自信。
■ 对话
“多少钱都弥补不了对家人亏欠”
改判无罪后,李锦莲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他说自己亏欠家人,但全都没办法弥补。事发不久妻子去世,当时最小的孩子才7岁“像孤儿一样”,也没能见到母亲最后一面。此外女儿一直为了他的事情奔波,40多岁还单身一人。
谈改判无罪
“像风吹乌云见太阳”
新京报:宣判前一晚睡得好吗?
李锦莲:前一天上午告诉我,第二天宣判。我晚上就没睡,睡不着啊。想着被冤枉了近20年,终于要看到头了,既开心又难过,想起这20年的痛苦,无法用语言形容。
新京报:听到无罪的时候,你心里什么感受?
李锦莲:我当时就是想感谢,感谢依法治国,感谢最高检最高法,感谢现在法院的工作人员,感谢我的律师们。每一个帮助我的人,我都真心去感谢他们。
新京报:无罪释放后你都做了些什么?
李锦莲:出来后第一件事是洗了个澡,也算是洗掉晦气吧。女儿给我带了一身干净衣服,我换上后,把之前在监狱的衣服都扔了,不带回家。然后就赶回老家和亲人团聚。
之前像是呆在没有阳光的地方,出来以后就像风吹乌云见太阳一样。如今回到遂川,我都不认识老家的路了。
谈国家赔偿
“弥补不了对家人的亏欠”
新京报:对国家赔偿有什么计划?准备申请多少?
李锦莲:赔偿我不懂,这个交给律师。至于赔多少钱,多少钱都弥补不了。买不回我对母亲和妻子的亏欠,买不回我女儿20年的青春,她现在一个人无儿无女。
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我40多岁时年轻力壮的身体与精神。我现在已经年近古稀,一无所有,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了。
新京报:2011年那次,大家都觉得案件有希望了,你当时是什么感受?
李锦莲:那次申诉到最高法,当时觉得蛮有希望。开庭前,狱警叫我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好,还说可能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我就把我申诉材料都装好,带去法庭,结果法庭仍宣判我有罪,我把材料交给女儿,又被带回来了。
新京报:这次再审前,有没有和当年一样的担忧?对结果有信心吗?
李锦莲:心里还是有点怕的,狱警又让我收拾东西,说了和那次一样的话。但这次不一样,我在监狱学习知道,现在全社会依法治国,所以特别有信心。之前法院庭长法官也都很关心我的情况,每次都会询问我的身体。
谈未来生活
“总劝女儿找个好归宿”
新京报:6月3日是你生日,打算怎样度过?
李锦莲:都这个样子了,还有什么好过的(注:家人表示,要全家聚在一起为李锦莲过生日)。
新京报:出来以后最想做什么?
李锦莲:好多想弥补的事,但全都没办法弥补。我的母亲,事发时70多岁,正是儿女要尽孝的时候,我却无颜见她。母亲到监狱看我,哭了两个小时。她走的时候,我看见她驼着的背,心里像刀割一样,当时就想,不知道还见不见得到她最后一面。
还有我老婆,极贤惠极善良,也去世了,我是说不清的痛苦(注:1998年10月,李锦莲被警方带走,21天后妻子去世)。小儿子几岁就没爹没娘,像孤儿一样(注:案发时李锦莲大女儿25岁,小儿子7岁)。
还有我女儿,为了我的事放弃青春,放弃一切前途,至今四十多岁还单身一人。很多痛苦,这些今生是无法弥补了。我就希望这个女儿,下辈子不要再做我女儿了。
新京报:女儿因为忙着申诉至今未婚,你有劝过她放弃申诉找个好归宿吗?
李锦莲:没有让她放弃申诉,毕竟她帮忙申诉更容易些,我自己在里面申诉太难了。但我也总劝她找个好归宿,她找的人,首先要能接受我家的条件、能接受她一直在帮我申诉这个事情。
新京报:准备去给母亲上坟吗?准备说点什么?
李锦莲:母亲去世我也没能送终,这是一生的亏欠。要去上坟跟她说我出来了,但到时候可能说不出话来。
新京报:听说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今后还打算在老家生活吗?
李锦莲:那房子泥木结构的,快不行了,但我现在一无所有,只有老房子,那里是生我养我的地方。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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