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为最高国家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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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经国家主席习近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将于6月8日首次颁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授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为国家最高荣誉。设立颁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旨在通过树立中外友谊典范,向世界传递友谊和平、公平正义等基本理念,增进世界对中国的了解。
8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颁授首枚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
■ 解读
“颁发友谊勋章分量更重意义更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功勋表彰体系逐步完善。
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五章一簿”
2015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当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7年7月,由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办法》《“七一勋章”授予办法》《“八一勋章”授予办法》《“友谊勋章”授予办法》批准实施。
同时,我国建立党、国家、军队功勋簿。至此,以“五章一簿”为主干的统一、规范、权威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确立。
“五章”是指“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及国家荣誉称号;“一簿”是指功勋簿。
专门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的“友谊勋章”,成为国家最高荣誉体系中的一员。
何种情况下可以颁发“友谊勋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明确规定,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共和国勋章等3勋章至今未曾颁授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原研究员姜廷玉向新京报记者介绍,此次颁发“友谊勋章”将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名义向国际友人颁发勋章。姜廷玉表示,此前中国曾以荣誉称号、荣誉证书等形式表彰国际友人,但此次颁发勋章无疑分量更重,意义也更重大。
“将友谊勋章与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等并列为我们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功勋荣誉,说明中国在发展中越来越重视国际友人和国际社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姜廷玉说。
此次颁发“友谊奖章”适逢改革开放40周年,姜廷玉认为,此次荣获勋章的外国政要、国际友人,一定是为中国的发展和改革开放作出过重要贡献。这次授予勋章,在国际上也会带来反响,有利于鼓励国际友人为中国未来的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开放作出新的贡献。
此外,“共和国勋章”是国家最高荣誉,“七一勋章”是党内最高荣誉,“八一勋章”是军队最高荣誉。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曾介绍,荣誉称号一般冠以“人民”等称谓,例如“人民英雄”、“人民卫士”、“人民科学家”、“人民艺术家”、“人民教育家”等,授予在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确立后,2017年7月28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前夕,中央军委首次颁授了“八一勋章”,麦贤得、马伟明、李中华、王忠心、景海鹏、程开甲、韦昌进、王刚、冷鹏飞、印春荣等十人获得荣誉。
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和“友谊勋章”均未曾颁授。 新京报记者 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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