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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公交站触电身亡”当偶发个案

2018年06月10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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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悲剧连着的,很可能是平时工作疏漏。

  据报道,6月8日,广东多地暴雨,出现水浸街现象。9日零时,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通报,8日晚,一对母女在禅城区一公交站触电身亡。禅城区供电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触电情况系公交站台广告牌漏电导致。

  公交站牌电源漏电导致母女二人死亡,容易让人想起合肥大雪压垮多个公交站台事件。都是发生在站台,都是天灾引发的,但又难逃人祸的影子。

  公共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必须提前充分考虑到防灾问题,经得起风吹雨打。为防广告牌漏电,很多站台就会采用漏电断路器之类的保护装置。

  但涉事站台还是在非重大灾害性降雨的情况下发生了漏电现象,这源于设计上的防灾考虑不周,还是灯箱等设施维护不力?值得细究。

  相比起偶发性的大雪压垮站台,公交站漏电致人死亡事故更为多发。近年来,城市路边灯杆漏电、广场景观灯箱漏电等时有发生。下雨天,触电事故的多发则成了平常工作疏漏的“后果显现”。

  这显然需要“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好的准备”,平常就检查是否存在隐患;在暴雨等灾害预警启动前,就将电源线路安全检查和灯箱完好情况排查纳入事前防范环节,以免轻易被一场天灾检查出各种漏洞。在暴雨天,很多城市都难做到万无一失,可事后诸葛式地“向悲剧要教训”无可厚非。

  这次事发后,当地连夜开展排查,这很有必要。考虑到公共设施漏电风险不只存在于公交站广告牌,或许也可扩大安全排查范围,避免被“就个案论个案”的解决思维牵着走。

  今年5月,在南宁,一男子在一游泳池外的路灯灯杆处被电死,事后供电部门测试附近路灯杆,竟发现很多都漏电。类似情况不少见。所以,举一反三式主动防范,是当地在“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外需要做的,也是其他地方应有的防灾自觉。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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