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可视情况汇出本金;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汇率风险
新京报讯 (记者顾志娟)6月12日,外汇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发布《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实施新一轮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
取消资金汇出和锁定期限制
与此前政策相比,此次主要的改革措施包括三条:一是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三是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境内投资的汇率风险。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金汇出和锁定期的限制是影响QFII投资运作的主要因素。此次改革将两个限制取消,将进一步简化管理、便利操作,大大激发境外机构投资热情,促进境内资本市场进一步双向开放。
另外,允许境外投资者进行外汇套保,可以加强防范汇率风险。上述负责人表示,允许外汇套保是外汇市场开放的举动,可以引入更多的机构参与进来,发展外汇市场。
中金公司研报提出,此次改革利好A股,利好QFII业务比例相对较大的券商。继续松绑QFII/RQFII机制是增强中国资本市场包括A股对海外投资者吸引力的方式,此次改革后,中国资本市场与沪深港通机制至少保持同步的吸引力,未来不同开放渠道有望逐步统一。另外,MSCI纳入A股的比例提升进度也可能会加快,进一步引导更多国际资金进入A股市场。
QFII和RQFII制度历经多轮改革
QFII制度正式确立于2006年,此后十多年时间内,监管部门对QFII制度进行过多轮改革,在资格门槛、投资范围、投资额度和资金汇兑等多个方面不断放松管理。目前实行的政策是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2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其中规定,QFII每月累计净汇出资金不得超过其上年底境内总资产的20%;合格投资者的投资本金锁定期为3个月,在锁定期期间禁止将投资本金汇出境外。
RQFII制度正式确立于2013年。2016年,央行、外汇局对RQFII实施改革,统一QFII、RQFII管理规则,将RQFII额度管理方式统一调整为余额管理,取消机构投资资金汇入期限要求,对开放式基金不设锁定期,对其他产品或资金,将锁定期由1年缩短为3个月。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改革是渐进式的,开放的方向是非常坚定的,外汇局会根据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和国际收支形势,把握开放的节奏。”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