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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歌渐远 下马定居的游牧霸主

2018年06月1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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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1900-1989)美国汉学家、蒙古学家。幼时随父来华,毕业于英国圣·比斯学校,后周游新疆、内蒙古和东北各地,著有《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一书。三十年代初为北平哈佛燕京社研究员。
牧人“逐水草而居”,但“逐水草”不是漫无边界。草原诸群体之间有边界,整个草原与农耕社会更有边界。他们的谋生范畴被边界划定,但是相互的影响从来没有停下脚步。
《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
作者:欧文·拉铁摩尔
译者:唐晓峰
版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7年2月

  欧文·拉铁摩尔近来终于又重新被发现,其所钟爱的中国内亚边疆也重新进入我们的视野。其代表作《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的学术影响力经久不衰。黄达远在《拉铁摩尔与边疆中国》中指出,拉铁摩尔关于中国边疆问题探讨的重大理论贡献之一,是其对游牧社会与农业社会之间的过渡地带的发现,以及关于中国的统一性来自农业社会与游牧社会的互补共生关系的认识。

  这一过渡地带即拉铁摩尔所言的“长城边疆”:“从太平洋到帕米尔髙原,又从帕米尔高原南下,到达分隔中国与印度的高寒地带,在这个范围内所包括的是满洲、蒙古、新疆和西藏。这是亚洲中部的隔绝地域,世界上最神秘的边疆之一。”

  蒙古草原 最典型的草原游牧社会

  拉铁摩尔并没有沿着地理顺序,由满洲起,经蒙古、新疆以达西藏去研究长城边疆,而是从所有边疆历史中最典型的一部分——蒙古草原开始,揭示出草原社会经济的特色。

  中国内陆与蒙古草原的最大差异是:草原的原始农业文化没能发展到大农田粗耕制,或农耕与畜牧并行的混合经济,游牧最终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制度。草原社会的统治不是以土地所有权为基准的,移动权比居住权更加重要,而“所有权”实际上就是循环移动的权利。草原经济比定居社会的经济更重于自给自足,牲畜提供食物、衣着、居住、燃料和运输。手工艺及早期工业的发展,内部商品交换的发展,在草原上都不如在内陆中国。游牧经济的社会原则——移动性,也不允许农耕、冶金和工业制造跳出它们原有的附庸地位。然而,游牧民族的统治者永远不停地在追求财富与移动性的协调,由于这种原因,虽然大体上草原和内陆中国是分离的,但二者的相互影响却没有停止过。

  蒙古帝国衰落之后,满族在17-18世纪曾充分利用蒙古势力来攻击汉族,又干涉不同的蒙古部落之间的战争,并最终确立其对蒙古草原的统治。在此过程中,他们保存了不受王公管辖的蒙古宗教,规定王公的子侄不能在幼时被选为活佛,王公子弟的袭爵须经中央政府核准。此外,他们又利用金瓶掣签制控制活佛的选择,建立了蒙古的双重政治。从此,蒙古就确定起固定的疆界,成了一种新的游牧地区。游牧经济被限制于部落和土地的界限中。传统的游牧循环被打破。喇嘛教和召庙不动产制度,成了分割而不是联合蒙古人的工具。各部落本身对清朝皇帝都转为一种固定的关系,皇帝是中国的统治者,同时也是蒙古的宗主。

  当蒙古社会的上层接受了新的权力规范与统治方法后,其社会的下层仍然受草原游牧生活的支配。限制蒙古商人阶级形成的部落旧规范仍然存在,贸易被中国商人中的一个特殊的群体所掌握。蒙古在经济上就成了汉商的附属。由于汉人掌握了畜牧以外的各种生产工作,草原所出现的过剩人口都被召庙所吸收。某些时期,男子的40%-60%都成了喇嘛。多数喇嘛是没有事做的食利者,高级喇嘛和王公贵族是有事做的食利者。19世纪后半期较敏锐的观察家已注意到人穷畜富的现象,普通牧民消耗他们照管下的牛、羊肉和乳品的数量很少。游牧民族移动的自由都要受到限制。牲畜所有权也从牧人手中转移到王公和活佛手中,随后又逐渐转移到汉人商号的手中。游牧社会中一种与租佃相类似的关系正在扩大。蒙古民族已经不好战了,召庙的不动产强化了各旗及其首领划分疆界的稳定政策,打倒了作为草原游牧经济传统的移动性。

  草原社会的变化,使战争被废止了,而其代价却是经济的退化与社会的奴隶化。到了20世纪,新的情况产生,在内蒙古的南部及东内蒙古,中国贸易经济控制蒙古经济的现象,已经转变为由移民而出现的中国农业经济代替蒙古游牧经济。而铁路、机械的工业经济的扩张,即便能够保全游牧,也会摧毁游牧部落组织。

  森林、绿洲、高原 作为历史动力的边疆地带

  在前工业化时代,中国内地精耕细作的灌溉农业和蒙古边疆的游牧经济是两种主要的经济形态,在这两极之间,存在各种混合的、次要的经济,如东北的森林地带、新疆绿洲与西藏高原。

  东北有三类不同的地区:南部辽河下游的耕地、西部的草原和东部及北部的森林。每一个地区都有其特征,但它们的天然界线却不太明显,在边界上是互相渗透的。就森林地带而言,经济条件也是丰富多样的。在南部辽河的群山、鸭绿江及图们江河谷地带,培育了原始农业,佐以采摘坚果及浆果。农耕之外,人们打猎、捕鱼、养猪。在松花江和牡丹江的上游河谷,森林较密,冬季积雪深,开辟耕种比较困难,男子多半从事农业之外的其他活动。打猎,捕鱼,使用狗拉雪橇。再往北去,农耕活动逐渐减少,渔猎技术逐渐发展,利用小舟和雪橇,男子的活动绝对比女子的活动重要。到了黑龙江,养猪也变成养驯鹿,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离开河流而完全依赖森林资源的趋势,形成了比草原游牧还要粗放的近于狩猎的特种游牧经济。更北的苔原,则变成了大规模地放牧驯鹿的生活方式。

  满族的崛起以及中国的大统一,就是发源于东北的森林地带——草原、森林和农耕交汇的边疆地区。满族兴起的第一个结果,是把汉族的农耕、城池和工艺吸引到满洲内部,满洲贵族及蒙古王公使用汉族佃农生产,也扩张了汉族贸易活动的范围。同时,草原以及森林居民也向满洲南部的“汉边”接近。到19世纪初年,满族统治的清朝已经从一个入主中国的边疆朝代变成了一个中国的朝代,它在边疆的主要任务是保持东北的满族和蒙古族附庸的稳定。由此,它禁止汉人移民,也反对满人的汉化。结果,汉族只在东北的南部及中部大量发展,吸收了东北汉旗的大部分,而在东北地区的北部,汉族的经济及社会力量却成为蒙古游牧经济的附庸。而俄国的陆上力量与海上的日本力量,则成为觊觎东北地区的最重要的帝国主义势力。随着西方影响的进一步深入,铁路出现,不仅带来经济上的干涉,而且伴随着直接或间接的政治干涉。只要东北地区受到海外侵略者的统治,长城边疆就不得安宁。

  除了东北的森林地带,同属于过渡社会的还有新疆的绿洲以及西藏高原。拉铁摩尔指出,无论是新疆的草原绿洲还是沙漠绿洲,以及甘肃宁夏等地的次级绿洲,在前现代虽然可以为汉地所控制,却不能使这些地区与汉地合为一体。绿洲虽然都很相似,却仍然彼此分离。绿洲间没有任何贸易的需要,绿洲土地之小也阻碍了其政治发展。对绿洲的有效的贸易和有效的征服,只能来自绿洲以外,如中国内地或草原的势力。不过对绿洲而言,宗教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先是佛教,后是回教,它们能够带给绿洲社会自己不能产生的东西,提升其经济和社会同质性。蒙元帝国之衰微与灭亡后,回教重新改造绿洲的宗教、政治和社会,造就一个所有西域各民族所共有的观念,发展成一个自处于汉族之外,汉族也未能完全同化或征服的“少数民族”。“回乱”震动了整个19世纪——1818年、1826年、1834年、1855年(在云南)、1862-1877年(在甘肃和新疆)、1895年(在甘肃)。在最大的一次战争中,即1862-1877年,造成了新疆的现代转变。中国军队恢复了清朝在新疆的统治,实际上却是一些汉人官僚家族执掌大权。在中央政府权力衰弱时,他们成为事实上的世袭的军事及政治首领。

  在拉铁摩尔看来,位于中国西南部的西藏高原是第三种边疆地区,它的历史是受那个难以逾越、无法侵入的地理环境特征支配的。西藏历史是晚熟的历史,它不是并入中国的边疆,而是中国边疆的延伸,它直到东三省、蒙古、新疆等地已经占有重要地位并开始发展其自己的历史“形态”之后,才加入长城边疆的历史中来,此不具论。

  揭开中国长城边疆的神秘面纱,正是拉铁摩尔的贡献。拉铁摩尔以其独特的历史眼光,向我们展示了中国边疆的某种理想类型的状态。他告诉我们,基本的社会形态必须建立于基本的环境中,而基本社会形态内在的发展限度以及相互之间的影响,会产生过渡性的、混合的社会;尽管从经济形态来看,边疆地带是次要的,但正是在边疆地带,不止一次孕育出真正重要的历史发展,即边疆王朝的诞生和崛起。长城的边疆地区是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推动力,而以东北的森林地带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最为显著。这无疑是拉铁摩尔边疆研究的重要创见和历史遗产。

  □裴自余(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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