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治疗罕见病的药品和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部分药品简化上市要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确定加快已在境外上市新药审批、落实抗癌药降价措施、强化短缺药供应保障;通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
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
会议指出,要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金融稳定运行,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比较充分就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措施:一是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完善考核机制,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是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三是禁止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
四是支持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鼓励未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银行增设社区、小微支行。
五是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抵押品范围。
督促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
为让群众早用上、用得起好药,解决好重点民生问题,会议确定,一是有序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审批。对治疗罕见病的药品和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部分药品简化上市要求,可提交境外取得的全部研究资料等直接申报上市,监管部门分别在3个月、6个月内审结。将进口化学药品上市前注册检验改为上市后监督抽样,不作为进口验放条件。
二是督促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各省(区、市)对医保目录内的抗癌药要开展专项招标采购。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要抓紧推进医保准入谈判。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实现药价明显降低。
三是加强全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监测预警,建立短缺药品及原料药停产备案制度,加大储备力度,确保患者用药不断供。
会议通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草案突出医疗纠纷预防,规范医疗损害鉴定,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和程序。
■ 解读
1 未纳入医保抗癌药已启动谈判工作
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此外,通过医保谈判、加快药物创新等后续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的价格“明显降低”,全方位保障人民健康。
针对有患者反映的抗癌药终端降价不及预期的问题,中国药科大学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项目研究员颜建周说,终端药价变化“慢半拍”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比如在今年5月1日前,国内市场中已经库存了一定量的进口抗癌药品,这部分药品并没有受到降税政策的影响,价格会与之前保持一致。而且,这部分药品库存销售完毕仍然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在短期内价格没有观察到明显变化。
颜建周说,药品价格受多方因素影响,如研发和生产成本、原辅材料价格、市场供求关系、市场竞争环境、同类竞争产品定价等,在降税政策出台后,企业会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决定药品的市场价格。此外,药品集中采购和医保支付标准也未到调整周期。
如何破解“梗阻”,进一步推进抗癌药加快降价?
据了解,有关部门已经启动未纳入医保抗癌药的谈判工作,并加快研究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通过综合施策,预计有关抗癌药的终端价格将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2 小微企发展离不开差异化政策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小微企业发展离不开差异化的政策支持,应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专家表示,做好小微金融服务的关键是商业可持续,这需要既满足成本可覆盖,又做好风险防控。
董希淼表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仅要做好“加法”,还要做好“减法”,退出对“僵尸企业”“三高”行业等金融支持,把资金用于服务更具成长性的小微企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属于结构性调整,是在总量趋紧条件下,保证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需求。而对于大多数银行而言,银行网点仍然是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依托。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既需要财政政策配合,也需要货币政策支持。
董希淼表示,我国货币政策灵活性较强,有利于应对外部的冲击,也有利于商业银行降低获得流动性的成本,增强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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