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
昨日,审计署发布了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中车等35户央企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据审计署企业审计司主要负责人介绍,35户中央企业主要涉及资源能源、交通运输、通信、制造、商贸投资、建筑、科研服务等行业,其中包括11户中管企业。至2016年底,35户企业资产总额11.65万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62万亿元,大多数企业实现盈利。
审查也发现,央企存在多计利润、盲目决策、滥用职权等多项问题。其中,多计利润28.65亿元,占同期利润的0.77%;有175项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涉嫌违规或盲目决策等,556项经营管理事项不够规范,共造成资产损失、损失风险和闲置等203.67亿元。
多计利润
7企业多计利润超25亿元
审计发现,在被审计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真实性上,相关企业已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企业经营业绩不实,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主要问题包括:未将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部交易事项抵销不充分等,造成多计或少计利润,同时涉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不准确的问题;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销售和建造合同收入,未准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成本费用,造成多计或少计利润,或者在年度间调节利润。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2016年,神华集团所属神华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少计提减值准备、安全生产管理费和维简费等,多计利润25.69亿元。
与之类似,2016年,中国华电总部及所属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荣公司)等9家企业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摊销无形资产、确认投资损失等,造成多计利润1.03亿元。
2016年,中国电信总部多计成本,造成少计利润1.6亿元;中国移动所属辽宁有限公司少确认预存充值卡收入销售折扣折让,多计利润1.93亿元。
违规放贷
2企业违规出借5.32亿元
此次审计发现,被审计企业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国有企业改革等重大措施情况上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企业经营管控仍然比较薄弱,造成资产损失、损失风险或闲置。
重大经济决策方面,存在一些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股权收购、重大资金运用等决策未经批准违规决策、未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可行性研究不够充分盲目决策等问题,造成资产损失、损失风险或闲置。
至2016年底,神华集团所属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企业违规出借的5.32亿元资金尚未收回;2016年,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出借资金10.8亿元,至审计时,本息12.1亿元均未收回。
同时,审计署企业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国有企业管理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等问题仍然存在。本次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27起,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60多亿元。主要涉及低价转让国有资产、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或对外出借资金等,有的企业领导人员还利用职务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
八项规定
4企业负责人违规乘头等舱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本次审计发现,被审计企业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企业管理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中央企业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购车、或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兼职取酬等问题仍屡禁不止。
在被审计对象中,有30户央企和3家大型国有银行购买礼品、旅游和违规兼职取酬等3.06亿元。2009年至审计时,中信集团及所属2家企业存在管理人员兼职取酬或违规发放高管人员等薪酬奖金问题,涉及金额2609.94万元。
审计发现,21户央企超标准购车3405.14万元、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768.32万元。2012年至2013年,中国移动所属辽宁有限公司超标准购买10辆公务用车,涉及金额689.6万元;2013年至合并重组前,中远集团所属4家企业12名高管享受车改补贴的同时仍使用公司统一调度用车;2015年,中国化学工程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内部制度允许所属企业负责人国内出行乘坐头等舱和商务舱。2015年至2016年,所属中化二建等4家企业负责人根据上述规定国内出行乘坐头等舱和商务舱138人次。
同时,部分中央企业下属单位的个别管理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本人经商办企业或者亲属投资企业与其所在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有7户央企下属单位的142人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存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涉及金额6.4亿元。2012年至2016年,中国移动所属广东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5名中层管理人员和60名职工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涉及金额3.08亿元,其中2016年3276.99万元。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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