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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北京15所民办高校具有招生资格

其中本科层次学校7所,专科层次学校8所;市教委提醒考生准确判断,规避“野鸡大学”

2018年06月24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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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随着高考成绩公布,一年一度的招生季即将拉开帷幕。为提醒考生避免落入“野鸡大学”陷阱,北京市教委昨日公布了2018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名单和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

  据了解,目前北京民办高校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可以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研究生、本科、专科);另一类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非学历教育(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全日制高等教育培训以及函授、业余、短期培训等),不能实施高等学历教育。

  部分民办高校同时招收非学历教育学生

  所谓民办普通高校,是经教育部或北京市政府批准、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并已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高校。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民办普通高校可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也可以实施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学校具有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其中本科层次高校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学历类教育学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昨日,北京市教委公布了2018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名单,共计15所,其中,本科层次学校7所,专科层次学校8所。

  市教委同时提醒考生和家长,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与公办高校的本专科学历文凭没有区别,不论公办还是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颁发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的效力都是一样的。

  不过,部分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同时招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高等教育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学生,这些学生在录取时不是按照普通高考招生方式按批次和分数线录取,所获得的学校颁发的学业证书不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市教委提醒,对于一些想选择民办高校就读的考生和家长来说,面对众多学校的招生信息,要判断准确,做好选择,拒绝“野鸡大学”。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只颁发结业证书

  据介绍,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为教学内容。

  也就是说,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开展招生活动,不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资格,只能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习经历的证明。

  此外,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也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

  市教委提醒,结业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不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值得一提的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收的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只有学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北京市自学考试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加盖主考院校及自考委员会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资格。

  2018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包括18所全日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28所非全日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2018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名单(15所)

  本科层次学校(7所)

  北京城市学院(兼有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资格)

  北京吉利学院(兼有专科、本科的招生资格)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专科层次学校(8所)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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