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学习奉献可以,前提是,所学的是合理的奉献。
6月20日,海南陵水县椰林镇交通协管员陈翔在工作岗位上劳累过度突发急病,抢救无效身亡。据澎湃新闻报道,6月21日下午,椰林镇镇长称,镇政府将好好总结他在平凡岗位上不平凡的付出,号召镇里的广大党员干部向他学习。
几个月前,安徽六安医生方培虎猝死于值班室后,因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号召广大医生“向方培虎同志学习”,引发巨大争议。如今,交通协管员因劳累猝死后又出现号召“向他学习”的官员表态,网友们再为“学习猝死者”不淡定,也在意料之中。
劳动者猝死于工作岗位,其奉献精神的确值得称赞,可如果只关注“奉献”,而忽略对奉献者的关怀和保护,“向他学习”的号召难免会被理解为对生命价值的轻慢。所以,在“学习”的所指究竟是奉献还是“过劳”的情况下,争议在所难免。
就此类现象看,学习奉献其实不是不可以,但号召学习首先应考虑一个前提:应学习合理的奉献,对“拼命的奉献”则不应提倡。若非得付出生命才值得被“学习”,那确实容易被视作价值取向的扭曲。
在网上,很多网友说“对不起,我不想学习,我想好好活着”,这里面拒绝“学习不要命式奉献”的权利应被尊重,毕竟,人人都有“好好活着”的权利。而那种日常的岗位奉献与战争时战士面对的战场、紧急情况时警察面对的公共安全问题,也不能相提并论。
相形之下,公众其实更愿意看到,劳动者因过劳而殉职后,有关官员的第一反应是,体恤职员辛劳、更重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而不是急着“树典型”却忽略了过劳猝死中的劳动权益问题。
尽管说,“号召学习”未必是不尊重人性和生命价值,但那些无意识中流露出的“不人性”倾向,也值得寻思。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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