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门复查修订涉及矿产开发地方性法规、文件,避免再度发生立法层面“放水”情形
据新华社电 截至目前,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4宗持证矿业权已完成退出89宗,占清理退出总数的61.8%。甘肃省国土资源部门还对涉及矿产开发的地方性法规、文件进行复查修订,避免立法层面“放水”的情形再度发生。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忠民介绍,在已退出的89宗矿业权中,探矿权62宗、采矿权27宗,以注销或公告废止方式退出75宗、扣除方式退出6宗、补偿式退出8宗。
“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带给我们的最大教训,就是没能做到严格依法行政。”王忠民说,甘肃省国土资源部门已对《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中与上位法不一致的部分逐条修订完善并印发执行,还对2011年至2016年印发的141个文件、代拟的8个地方性法规逐一进行复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祁连山沿线市县政府采取封堵探洞、回填矿坑、拆除建筑物以及种草、植树等综合措施,推进祁连山保护区内144宗持证和111宗历史遗留无主矿业权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位于外围保护带的177个历史遗留无主矿山计划分3年时间完成恢复治理。
借鉴祁连山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的经验,甘肃省政府印发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其他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目前,全省其他各级各类保护地内662宗矿业权已清理退出56宗。
■ 背景
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祁连山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国家早在1988年就批准设立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期以来,祁连山局部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整改,在中央有关部门督促下,甘肃省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情况没有明显改善。2017年2月12日至3月3日,由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中央督察组就此开展专项督察。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督察情况汇报,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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