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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
长期被诟病的“分解住院”“15天被出院”问题,今年年初终于迎来了“按病种分值付费”的改革。不过,时隔半年,医保病人“被出院”的尴尬依然存在。近日,据羊城晚报报道,家住广州天河的范先生最近几个月辗转了5家医院,如今再次面临“被出院”;家住广州荔湾的黄女士已经被“15天出院”困扰了整整5年,如今每月还要担心父亲接下来该转去哪家医院。
不止广州,类似情况上海媒体此前也有报道。尽管很多医院并不承认有相关规定,但“15天被出院”在很多地方显然已成常态,不少医院上演着相同的戏码。
一般来说,医保部门会根据不同医院每年的费用、等级来划定医保费用,而“医院把限额分解到科室,又把指标下达到医生”,医生为了顺利完成指标,就将医保报销费用分摊到每一个住院病人身上,这样一来一旦有“超标”的患者,就会因为住院天数达到“15天被出院”。而实际上,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称,医保限额是“给医院全院设定指标,并不是每一个病人的标准”。
可以说,为了完成指标而强迫病人出院,是医院在对病人的治疗问题上搞“一刀切”,是对“医保限额”简单、机械的执行。
病人的情况错综复杂,存在很大的差异性,罔顾具体体征情况,设定“15天”最高限额,显然不能覆盖所有现象,这中间,既会有无效住院,也会产生病人被来回折腾的情况。
不该转院而转院,相当于人为中断治疗过程,而转院之后,尽管也会转交相应的病历、“出院小结”,但毕竟医生不能对病人跟踪到底,治疗方案和用药情况都难以衔接,并不利于病人的康复。
更不要说,转院之后往往又要经历一次重新抽血、拍片、化验……病人及家属一番折腾不说,对于宝贵的医保资源而言,也是严重的浪费。难道说,“可以报销”就不必考虑具体的情况了吗?事实上,这样“合法合规”的浪费更可怕。
若想彻底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医院还是要回归“治病救人”的根本,病人何时出院,应该有相应的标准和指标,何为合理治疗、何为赖床滞留,并非不可捉摸。
另一方面,医保的因素当然要考虑,但控制总额并不意味着限制个别病人合理的就医需求。这中间,医院应该更精准地施治、更合理地用药,而不是动辄“一刀切”。无论如何,“医保限额”不应该成为转院的硬性指标。
当然,从医保部门而言,也应该有更灵活、更高效的监管。比如对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设定不同的报销比例,引导病人选择更经济合理的药物,避免不合理用药等等。管理要有创新,要针对具体情况适时调整。以农村医保为例,现在一些地方设定报销必须住院,结果导致一些县医院人满为患,不需要住院的病人为了报销也要住院。这些,都是新课题,都需要进一步精准应对。
□胡印斌(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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