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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以互联网金融为名犯罪情况增多

去年北京检察机关受理金融犯罪案件数量上升;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出现

2018年07月0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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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昨日,北京市检察院通报去年全市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打着“互联网金融”等新热点名义的犯罪增多,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开始出现。

  从北京全市范围来看,去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889件、涉案1342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820件、涉案1480人。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均上升,非法集资案件呈增长态势。

  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信用卡诈骗最多

  据北京市检察院统计,在金融犯罪领域,罪名主要集中于信用卡诈骗和非法集资。去年审查起诉的案件中,信用卡诈骗罪以392件的数量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47.8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302件的数量居于第二,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36.83%。

  在北京检方查办的金融犯罪案件中,案件区域分布相对集中,并且体现区域特色。仍以审查起诉案件为例,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案发量最多的是拥有CBD等商务核心区的朝阳区,朝阳区院受案200件,占全市案件的66.23%。

  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案发量最多的是拥有各大银行总部的西城区,受理审查起诉犯罪案件119件,占全市案件的30.36%。

  以互联网为名实施金融犯罪日趋严重

  据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姜淑珍介绍,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金融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

  比如近年来,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债权转让项目为自身融资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来愈大。此外,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开始出现。

  姜淑珍说,从检方办案情况来看,诸如“e租宝”案等大要案有所增多。这些重大案件中,多采用集团化、跨区域、多层级的运作模式,涉案公司在短时间内制造一定数量的公司群,波及多个地区。这些公司实际控制在同一人之手,彼此关联,互相掩护,对投资者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实施非法集资人员和被集资人员数量均巨大。一旦案发,实践中追赃减损极其困难。

  ■ 措施

  多个区检察院设立金融犯罪检察部

  记者了解到,北京检方建立专业化机构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北京市检察院、三分院设立了经济犯罪检察部,并内设金融犯罪办案组,在金融犯罪案件较为集中的二分院、西城检察院、朝阳检察院、丰台检察院设立金融犯罪检察部,其中,证券期货案件由二分院集中管辖;其他院视情况设立专门办案组。

  不仅如此,针对金融犯罪中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察机关技术人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全程随办案组介入案件办理,为检察官提供内部专业意见,解决技术难题。

  比如东城院办理的一起数额特别巨大的非法集资案,邀请6名专业技术人员进驻专案组,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和电子数据同步辅助审查共计189份,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1条。

  姜淑珍说,在办案的过程中仍发现金融犯罪案件存在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争议多等问题,比如非法集资案件取证量大,跨地区取证难;证券犯罪类案件手段多较为隐蔽,查找、固定客观证据难等。

  此类案件还多存在法律适用争议,比如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罪与非罪、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此罪与彼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等争议都很常见。

  为此,检方建议加紧完善通过《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完善治理法规体系。

  此外,一些金融机构的内控和外防机制还需继续完善,个别银行为追求发卡数量提高市场比重而对资信审核不严或过度授信,导致缺乏还款能力的低信用等级人群申领了信用卡甚至是高透支额度的信用卡,在透支后无法归还,造成银行损失。

  针对这种情况,检方也建议金融机构要注意风险源头防范,完善内部稽查、日常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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