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申请将添加剂丙二醇最大用量由1.5g/kg扩至20g/kg,专家认为没必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日前就某公司申请调高丙二醇在生湿面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征求意见,引起一些专家的质疑。
原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高工谢华民提交意见,认为丙二醇扩大用量违反了食品添加剂“尽可能降低使用量”的基本原则,缺乏“综合社会效果评价”。还有专家指出企业在能够采取其他物理工艺达到相同效果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企业申请增加使用量
6月7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一则行政许可征求意见称,某公司出于工艺必要性的考量,“申请丙二醇在生湿面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由1.5g/kg扩大到20g/kg”。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丙二醇作为食品添加剂允许用于面条、饺子皮等生湿面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1.5g/kg,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为3.0g/kg,其功能为稳定剂、凝固剂、水分保持剂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认为,当丙二醇的摄入量达到或者接近致死量(超过6克/kg体重)时,在一些实验中发现可能会造成动物肾脏损伤。对于人体如在限量范围内使用,一般认为是安全的。
7月6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透露,目前此次意见已处于最后阶段,后续将组织专家评审。对于申请企业,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
事实上,早在2013年就有企业申请将丙二醇最大使用量扩大至20g/kg,并用实验证实必要性。据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介绍,当时企业提出这项诉求主要是为了满足主食工业化的需求,认为丙二醇1.5g/kg的使用标准不足以保证产品的货架期,因此需要扩大至20g/kg,不过该项申请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朱毅认为,“目前国内生湿面制品中丙二醇最大使用量为1.5g/kg,在国际上应是处于一个中等水平。”目前,欧盟规定丙二醇在食物中的最高含量为3g/kg,饮料、除奶油利口酒最高含量为1g/kg;日本食品化学研究基金会规定丙二醇在生湿面中添加限量为2.0%。
专家建议限制甚至禁用丙二醇
在此次意见征集过程中,原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高工谢华民提出反对意见,并于7月4日提交给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谢华民认为,丙二醇扩大使用量违反“尽可能降低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基本原则,更不具备“技术必要性”。生湿面制品尤其是湿面条是民众的主食品,安全重要性非一般食品可比,因此建议彻底否决丙二醇增加使用量的企图,并考虑彻底禁用丙二醇。
谢华民还向新京报记者解释称,目前的技术评估是评估使用该添加剂的技术必要性和安全性,但完全缺失“综合社会效果评价”,滥用的现象被熟视无睹。
朱毅也认为,“加大丙二醇使用量是成本最低的”,这也是企业想要修改标准的原因。但企业若能够采取其他物理方法取得相同的保湿效果,比如真空和面、改善包装等,应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一旦批准提高最大使用量,一些企业就有可能添加至这个极限值,不利于消费者。
而近年来,国内也有企业因为丙二醇使用超标而被查处。2013年9月青岛市食安办通报,标称威海一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町拉面、一町鲜切面、鸡骨汤拉面、北京炸酱面、一町猪骨汤拉面,各有1批次丙二醇超标,超出规定限值4-6倍,后问题产品全部下架。
新京报记者 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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