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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战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点名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

大气污染防治不力 临汾等20城被点名

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作假,临汾出现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

2018年07月1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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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山西临汾出现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指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

  在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栗战书担任组长。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曾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栗战书表示,通过这次“法律巡视”发现,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依法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不过,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系列问题。

  20多个地区被点名曝光

  栗战书表示,执法检查发现,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过程中存在6个方面、15个主要问题,包括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等。谈到这些问题时,超过20个以上地区被点名曝光。

  栗战书表示,对于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违法问题,要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范畴,落实法律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栗战书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没有全面有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

  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报告时,郑功成等委员评价说,跟以往的执法检查报告相比,本次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采用了大量具体案例和现场图片,“过去的执法检查大多是总体情况强调多,具体情况介绍少,更鲜见点到地方与企业的名称,实际上是照顾了执法检查对象的面子,却弱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权威性与威慑力”。

  “加开”的重要会议

  9日召开的常委会,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与6月22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仅相隔17天。

  6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栗战书提到:“计划在7月上旬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

  按照惯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期一般都选在双月举行。不过,也有例外,有时也会针对一些大事加开会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5年间,加开了两次常委会会议:一次是今年1月29日至30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和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另一次是2016年9月13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针对辽宁拉票贿选案,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关于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

  ■ 部分问题

  问题1 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石家庄“煤电围城”邯郸“城中有钢”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但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地区产业结构偏重、布局偏乱,能源结构调整不到位,运输结构不合理,成为大气污染的主因。

  例如山东省传统产业占全部工业的70%,重化工业占传统工业的70%;河北邯郸“城中有钢”;石家庄“煤电围城”等问题突出;内蒙古包头重化企业围城,全市建成区面积不足总面积的1%,但集聚了全市约90%的钢铁产能、89%的火电装机和90%的稀土产量。

  此外,2017年河南省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3.6%,高出全国13个百分点。以柴油车为主的公路运输承担了全国约78%的货物发送量、48.6%的货物周转量,柴油货车污染排放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0%以上。

  据统计,山东省有柴油货车172.8万辆,占全国柴油货车总量的10.2%,居全国首位。

  问题2 部分企业固定污染源未纳入监管

  芜湖去年仅发放52张排污许可证

  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排放工业废气的企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执法检查发现,许可证发放范围没有涵盖全部排污企业,部分企业固定污染源未纳入监管。

  例如安徽芜湖2017年对火电、造纸、水泥、印染等14个行业,仅发放52张排污许可证;江苏徐州对火电、造纸、钢铁等10个行业仅核发124张排污许可证。

  有些地方排放总量底数不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环境质量改善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

  问题3 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

  临汾出现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

  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与管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但执法检查发现,一些东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监控点少、监控网布局不合理。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

  例如,山西省临汾市出现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6个国控站点被人为干扰上百次,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大气污染防治法同时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执法检查中发现,陕西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

  问题4 工业污染控制力度不够

  郑州市存在废渣冶炼“散乱污”企业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应当采取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

  但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地区和企业工业污染控制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存在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和产业布局不合理的企业群,治污设施简陋甚至没有治污设施,不能达标排放。

  报告显示:包头市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炼钢车间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山东省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了脱硫脱硝设施,但通过旁路烟囱排放部分未处理烟气。

  另外,河南省郑州市发现存在废渣冶炼“散乱污”企业;洛阳市相邻三个乡镇形成家具制造企业群达400家以上,粉尘污染突出,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问题5 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

  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尚未出台

  迄今为止,修订后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已实施2年多,可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迄今尚未出台。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因进一步拓宽了大气污染防治范围,加大了对大气污染违法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曾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过,由于部分配套法规一直没出台,导致其实施效果受到影响。

  “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栗战书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尚未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没有落实,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尚未出台。不少大气污染较重的地市尚未制定地方性法规。2015年修改《立法法》以来,截至2017年12月,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274个设区的市、自治州和不设区的地级市仅出台了14件大气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但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缺失;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但相关限值标准尚未制定。制药、农药、包装印刷等行业排放标准缺失。多数地方未根据本地的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制定严于国家的地方排放标准。

  声  音

  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委员信春鹰谈到严防“立法放水”问题。

  信春鹰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这是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之一。“这也是整个环境保护法律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现在有300多个地方立法权主体,地方立法很踊跃、很积极,但是在环境保护这个领域的立法力度不够。从现在了解的情况看,地方立法对大气环境保护或者对整个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主动性和力度都有差距。有的法律在国家层面,近些年来适应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已经作了修改,但地方立法并未及时跟进,国家立法已经前进,但地方性法规落后于国家法律的要求”。

  信春鹰强调,还有的地方通过地方立法放宽国家法律的要求,“我们就把它叫做‘立法放水’,含义就是有的地方通过地方法规,把国家法律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要求缩减。比如甘肃省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法规,把国家法律标准大大放宽,国家禁止行为是10项,法规就留下3项,其他都放开了,结果导致当地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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