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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约车审慎监管,才能更好地鼓励创新

2018年07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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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鼓励创新的前提,就是对创新支撑的新业态充分包容。

  据《齐鲁晚报》报道,7月18日,济南市交通委颁发首批网约车平台牌照,爱召车、万顺、首汽、神州以及呼我出行五家平台在列,而接入车辆更多的滴滴和易到用车则缺席首批。但五家拿牌照的平台,仅有首汽和神州在济南从事运营,其他三家目前网约车业务尚未开展。

  如果说,济南将网约车导向合规化运营在人意料之中,那“颁证”情况则在人意料之外。首批“领证”的5家平台,有2家属于以高端车型为主的重资产平台,其他3家在当地还没车,而两大全国性网约车平台滴滴、易到却不在其列,这让人有些不解。从接入车辆数量看,这意味着,当地绝大多数网约车都没搭上合规化的“首班车”。

  这看上去是平台提交申请的及时性问题,实则准入门槛设定的合理性问题。就在今年1月,济南版网约车新政面世,要求在当地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车龄为1年以下,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高于11.5万元,非新能源汽车轴距在2.65米及以下。这被舆论称作“最严网约车新规”。

  可以预见,将网约车准入门槛设置过高,必然导致合规网约车数量减少,在个性化出行运力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打车难(贵)”的局面也可能回归。这样一来,就算网约车在地方被盖上“合法”的戳儿,那也难解民众痛点。

  将网约车合法化的意义,本就不在合法化本身,而在于用合法化撬动出行市场的充分竞争,以拥抱市场的方式裨益民众。

  实质上,自我国2016年7月成为“全球首个将网约车合法化的国家”以来,国家层面就对网约车展现了“包容审慎”的态度。尽管有些地方曾给网约车“画地为牢”,如兰州、泉州最开始在户籍、车型、定价等方面对网约车各种设限,但之后都在国家发改委要求下做了松绑性调整。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还明确表示,中小城市“由于其公共交通服务保障的能力客观上讲还是比较薄弱,网约车规模上可能会比特大城市、大城市要放得更宽一些”。

  在此趋势下,各地在网约车进入门槛设定上,理应对表“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拿捏好保障司乘安全与呵护新业态发展的平衡,非必要勿设限,避免失之过严,否则既会掣肘新经济发展,也会影响新业态的利好释放。

  遗憾的是,还有少数地方“仍沿用老办法去管制”。前不久扰攘一时的4名大学生在大学城乘顺风车被20名出租司机围堵事件,当地就通报,涉事网约车平台属于非法运营,并用上了“黑车”字眼。在网约车已被国家认可的形势下,迟迟未将属地网约车合规化,政策“反射弧”未免太长。

  时下各地都在“向创新要发展新动能”。今年2月,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就坦然“自曝家丑”,感慨“滴滴打车、支付宝、微信红包等具有超前引领作用的创新模式,都没原创在山东”,并表示“在科技革命面前‘无问西东’,谁抢占了科技高地,谁就能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表达了以创新促转型的决心。这也需要新经济政策与之相向而行。

  毕竟,鼓励创新的前提,就是对创新支撑的新业态充分包容。也只有监管跟上新经济发展之需,才能培植创新沃土。

  对地方而言,对新业态审慎监管与鼓励本土创新,指向是相通的,那就是拥抱市场、民意和进步,切忌削新经济之“足”适旧监管之“履”。

  □侃人(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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