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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A07版《冷静期是干涉“离婚自由”吗?》(责校:杨许丽 责编:陈思)一节,第1栏第2段第4、5行“成为法官过意拖延办案的借口”中,“过意”应为“故意”。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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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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